关于湖南省隆回县元木山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隆回县元木山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邵阳市宇圣石业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或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关于湖南省隆回县元木山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南省隆回县元木山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邵阳市宇圣石业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说明,并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或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建设单位:邵阳市宇圣石业有限公司
地址: 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寺山村
联系人:李总18230669199
附件:
《湖南省隆回县元木山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湖南省隆回县元木山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湖南省隆回县元木山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