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转自房买卖平台: 一、商品房买卖过户手续。 办理商品房的买卖手续因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与利益性导致在生活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买卖过程极其复杂,涉及到几类商品房的过户。 二、对售房者来说如刚签完合同未入住的、签完合同已入住、贷款支付房款的、未办房产证的、已办房产证的但未解除抵押的、已办房产证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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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房买卖过户手续。
办理商品房的买卖手续因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与利益性导致在生活过程当中商品房的买卖过程极其复杂,涉及到几类商品房的过户。
二、对售房者来说如刚签完合同未入住的、签完合同已入住、贷款支付房款的、未办房产证的、已办房产证的但未解除抵押的、已办房产证的等;
三、 对买方来说有一次性付款购买此房的、有通过贷款购买此房、有通过转按揭购买此房的等。
四、上述情况就导致某些买卖无法完成或不合法,或不被房屋买卖管理部门批准。
如售房者贷款买房,房产证已办理,但抵押未解除,售房者自己无力一次性清偿银行贷款,不能解除银行对房屋产权的抵押,因此也不能办理过户;再比如买方欲通过贷款买房,但售房者也是通过贷款买的房,未还清银行贷款,房屋正处在抵押状态,无法办理过户,买方也无法申请贷款,通过同一家银行转按揭的方式售房者的贷款银行又不同意,又没有房产中介机构或其它的银行提供其它方式的转按揭(跨行转按揭)。根据市场需求,针对类似于第三种情况,一些大的房屋房产中介机构或股份制银行提供一种跨行转按揭业务,以利于买卖双方的买卖能顺利进行。还比如,售房者因房屋价格低或涨价等各种因素不卖房的,买方要求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等。
五、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买卖手续。
经济适用住房在买卖时有一些政策性的限制,在五年之内(以填发日期或契税缴纳日期为准)是禁止转让的,如转让必须是购买原价,且买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买方需到住房开发办公室办理审批,然后才能买卖。五年之后买卖售房者要补交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其它买卖过户手续与商品房基本相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买卖管 理部门收缴的证件为:1)、售房者填《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申请确认表》;2)、买卖双方提交身份材料:3)、与原产权单位买卖契约;4)、房屋所有权证;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证中无图的除外、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6)、买卖双方合同一式三份。
六、房改房(含危改房)的过户手续。
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买售房者式都有所不同。成本价购房需出售时原来需要单位审批,现在此规定已取消。在买卖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价房屋出售时因原售房单位有6%的产权,因些该房屋属于共有产权,需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方能上市买卖。央产权的房屋必须经过“在京中央国家机 关住房买卖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才能上市买卖。但出售时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书、物业费、供暖费结清证明。
七、危改回迁房程序大致为:
原告被拆迁人书面声明放弃该回迁的房屋,到拆迁办公室办理相关的放弃回迁房屋的手续,拆迁办将买方变更为被拆迁安置人,与开发企业签订回迁安置协议,拆迁办将变更资料报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将来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时直接登记在买方名下。这种过户程序应属于一种权利义务的转让,因此属于合法行为。
八、法院查封拍卖房屋的过户程序。
法院查封拍卖的房屋申请人需持法院单方过户协助执行通知书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完成后才能再次上市出售。登记时个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其它房屋买卖提供的证明文件一致。如是单位,则境内单位与境外单位不同,境内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该法人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境外单位(含港澳台)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批准该法人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某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还应提供测绘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