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使我国的排水工程设计贯彻科学发展观,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达到防治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1 说明制定本规范的宗旨目的。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永久性的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1.0.2 规定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1 总 则
1.0.1 为使我国的排水工程设计贯彻科学发展观,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达到防治水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1 说明制定本规范的宗旨目的。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永久性的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1.0.2 规定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只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镇、工业区和居住区的永久性的室外排水工程设计。
关于村庄、集镇和临时性排水工程,由于村庄、集镇排水的条件和要求具有与城镇不同的特点,而临时性排水工程的标准和要求的安全度要比永久性工程低,故不适用本规范。
关于工业废水,由于已逐步制定了各工业废水的设计规范,故本规范不包括工业废水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