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示范工程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8〕222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9〕163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决定2020年继续征集一批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示范工程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8〕222号)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9〕163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决定2020年继续征集一批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BIM应用作为建筑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建筑领域生产方式的变革、保障工程建设安全优质、提高工程全生命期各参建方协同工作效率和智慧化管理能力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旨在不断总结成功经验,推动BIM在建筑领域的广泛应用,促进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制定与完善,加快BIM技术人才队伍培养和本土应用软件开发,提高我市建筑业信息化水平,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一)申报的工程项目应是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间新开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需提供相应证明),有明确的BIM应用目标和完整的应用策划,技术难度大、管理标准要求高并具有一定规模。
(二)原则上应在工程产值完成30%前完成申报,并可在3年内完成所申报BIM应用预期成果。
(三)申报的工程应包含两个(含)以上阶段的BIM应用,全生命期BIM应用项目优先考虑,并采用智慧化管理手段实现各专业数据信息协同共享。
(一)各申报主体自愿申报,原则上应由工程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共同申报;重点工程或有重大创新成果项目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申报,其他各参建方列为主要参与单位;涉密工程应在保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单独申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重大工程项目也应单独申报。
(二)示范工程应由法人单位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项目单独报送,每个法人单位申报项目数量不应超过5项。
(三)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将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纸质版(胶装、一式3份)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63985191@163.com(须将申报项目统一打包成压缩文件,文件名格式:法人单位名称+申报项目数量+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申报单位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严格把关,所申报的项目要突出BIM的创新及示范应用内容,示范内容应能落地推广应用。
(五)我委将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初评,通过初评的工程项目,申报单位应准备好与《实施方案》相符的PPT答辩汇报材料,进行终评。
(六)通过评审的工程项目确定入选为示范工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文予以公布。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9月17日、18日集中报送纸质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肖宝琦、秦仁泽、宛春
电话:010-55597319、55597318、55597312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3221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