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住建厅、省发改委两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自2020年8月24日施行。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省发改委两部门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自2020年8月24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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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推行工程总承包: 在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的前提下,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 -
积极推行 工程总承包:实行集中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 -
鼓励采用 工程总承包: 社会资本投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1、加快培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人才。
2、鼓励施工单位引进设计人才、工程咨询人才,增强施工单位的设计能力和工程咨询能力。
1、 企业投资的 工程总承包项目宜采用总价合同, 政府投资的 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
2、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况外,合同价款一般不予调整;期中支付、结算审核时仅对合同约定的可调部分进行费用审核,对固定总价包干部分不再审核。
1、推进工程总承包项目积极应用BIM技术,鼓励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率先应用BIM技术。
2、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与BIM技术应用相适应的信息管理平台, 推进BIM技术在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等全过程的集成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各参与方在同一多维建筑信息模型基础上的数据共享和信息化管理。
3、建设单位可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对BIM技术应用提出明确要求,鼓励在评标办法中予以评审和加分,并合理安排专项实施费用。
1、对工程总承包示范项目的参与单位和项目在评优评奖中予以优先支持。
2、工程总承包项目优先推荐为“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省标准化星级工地”。
3、建设单位可在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中对BIM技术应用提出明确要求,鼓励在评标办法中予以评审和加分,并合理安排专项实施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