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儿急急来电告知,他们正在对账,刚开始就碰到争议,明明是桩间土,但第三咨询方就是说不是,死活要扣,来电问我如何应対,将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并发了一大堆资料。 弄清原由后,我发现徒儿犯了现在预算的普遍通病:脱离现场,不懂施工,纸上谈兵。 下面就整个分析过程和大家一起作个分享,希望对年轻的预算员们有所帮助。
徒儿急急来电告知,他们正在对账,刚开始就碰到争议,明明是桩间土,但第三咨询方就是说不是,死活要扣,来电问我如何应対,将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并发了一大堆资料。
弄清原由后,我发现徒儿犯了现在预算的普遍通病:脱离现场,不懂施工,纸上谈兵。
下面就整个分析过程和大家一起作个分享,希望对年轻的预算员们有所帮助。
争议的起源
1、大型土方由甲方独立分包,土方队挖至设计垫层底标高 0.5m;为工程标高的控制,预留的0.5m厚覆土由总包方清挖(包括电梯井、集水坑、下凹式后浇带的土方);
2、长螺旋钻桩由甲方独立分包(在基坑内打桩),桩基工程包括桩芯土清挖及截桩;
第三咨询方认为,打桩单位已经截掉桩头,总包方的0.5m厚覆土不属于桩间土。
到底是不是桩间土?
是不是桩间土其实很简单, 就是工序流程的确定 ,即:是先挖土后截桩,还是先截桩后挖土?
1、土方队挖至桩基工作面(即:垫层底标高向上500mm)→
3、打桩队清挖桩芯土(清至垫层底标高向上500mm)→
根据施工流程和工艺,结合桩顶向上预留500mm混凝土保护帽的要求,500mm厚覆土为桩间土无疑。
但打桩单位在浇筑混凝土桩的过程中不可能做到分毫无差,有些桩帽高出500mm的现象也是实际存在的。
为什么不属于桩间土?
第三咨询方给的扣款理由是:因为桩头已经截掉了,所以500mm厚的余土不属于桩间土。抢理的理由: 为啥不先截后挖,谁让你先挖后截的? (这招把徒儿整的有点懵)
“为啥不先截后挖?” 此问似乎很懂行,但按其说法,施工方需因他改变施工流程,桩基单位在桩基结束后,先清挖掉属于他们施工的桩芯土,后用人工在桩周围挖出能够让切割机展开的工作面,进而切割截桩。
1、土方队挖至桩基工作面(即:垫层底标高向上500mm)→
3、打桩队清挖桩芯土(清至垫层底标高向上500mm)→
4、打桩队人工清挖桩周围的截桩工作面(但土不外运)→
为了截桩,要让桩基单位在桩的周围挖出上图示意的工作面,其人工成本的增加是笔不小的数字,典型得站着说话不腰疼。
同时,他还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细节:电梯井斜坡的桩怎么截?也让打桩队自挖自截,岂不是笑话?(见图4)
“谁让你先挖后截的?” 此问似乎很高深,却抛弃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合同。合同约定,施工方按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第三咨询方手中有甲乙双方的合同)。为达扣钱目的,罔顾事实,也不管是否站得住脚,就信口开河,似乎有权更改甲乙双方施工合同似的。
永远的桩间土
然而,事情就这么简单吗?非也!即便退一万步,按第三咨询方的 先截后挖 ,难道就不是桩间土了?当然不是!
按图纸设计,桩头需高出设计底标高200mm( 见图3截桩线 )。按图纸设计(16G101图集),桩头不仅超出垫层还需深入桩承台内( 见图5 )。所以,即使先截桩后挖土,其桩头也永远存在,只是比原来的桩头矮了一点罢了。难道非要没截桩的才是桩间土?冒出200mm的桩头难道就不叫桩头了?答案不言自明。
说在最后
一怕: 施工方的人技术一般,但是个粘性足,你不给我就赖、贴、粘、缠,死猪不怕开水烫,你有歪理邪说,我有无厘头,与你没完没了;
一喜: 喜欢似懂非懂的“二路货”,七拐八弯九绕十忽悠,搞得分分不清,稀里糊涂就得认账。
徒儿有嘴难辩,是典型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明知是坑,但因脱离现场,不熟工艺,不懂工序,形不成逻辑,所以讲不出原理,说服不了人,只能跺脚干着急。
预算员是什么?不仅是财务人员,更是技术人员。预算是在脑海里建造的过程; 只有知道了怎么做,才能结合定额或约定的规则知道如何去算 。预算的主项是算,副项是懂施工。
主项与副项的关系就是红花与绿叶的关系,没有叶子,花就会枯萎。副项是为主项服务的,当你的副项不能为主项服务时,你的主项就永远不会变精,良好的口才也就无从谈起。
随造价的改革,未来对造价员的综合水平能力要求更高,事前的准备,过程的跟踪把控……只有综合能力提高了,处理问题也才能游刃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