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对GA/T70-94《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的修订。本标准对原标准的主要修改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精神对原标准中的设计费用进行修改。 ——对原标准中的安装调试工程费只作了“费用构成”的叙述,未做具体计算的描述。 ——增加了概预算文件的组成及相应文件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A/T70-94。
本标准是对GA/T70-94《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的修订。本标准对原标准的主要修改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精神对原标准中的设计费用进行修改。
——对原标准中的安装调试工程费只作了“费用构成”的叙述,未做具体计算的描述。
——增加了概预算文件的组成及相应文件的内容。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A/T70-94。
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北京市建委工程造价管理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加洪、刘希清、戴永生、刘宝利
本标准于1994年3月11日首次发布,年 月 日首次修订。
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预算编制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说明了安全防范工程费用的构成和计算方法,是编制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算、预算和决算的依据。是工程招、投标计算标底的基础。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含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防范工程,适用于从事安全防范工程建设、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审计等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HYD41-01-1999《电子工程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电子设备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2000]60号文“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划格(2002)1980号“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用有关规定的通知》”
3 术语
3.1 工程费用概预算
在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正式设计阶段确定工程项目,计算工程造价的工作。
3.2 定额
完成单位合格产品过程中,对包含的各种生产要素(人力、物力、资金、土地、时间等)的消耗所规定的标准尺度。
3.3 预算定额
以各人分项工程(即在工程实体上可以划分开的)为测定对象,规定消耗在单位工程上的劳动力(工日)、材料、机械(仪器)台班的数量标准。
3.4概算定额(概算指标)
在预算额基础上综合扩大而成,即根据与工程施工顺序相衔接和关联性较大的原则划分定额项目,按单位安装施工量所确定的单位工程造坐的综合定额指标。
3.5 可行必研究费
可行性研究阶段发生的各种直接费用,包括调研、收集资料、落实条件、编制可行性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等项工作的费用。
3.6 初步设计费
在初步设计阶段,提出系统方案、工程方案及编制工程概算等所需的工作费用。
3.7 技术及施工图设计费
技术、施工图设计及编制工程预算等所需的工作费用。
3.8 安装工程费
进行设备安装所需的费用,一般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四个部分组成。
3.9建设单位管理费
建设单位在工程筹建、设计、施工、检测及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及与设计、施工单位配合工作中发生的管理费用。
3.10基本预备费
在初步设计和概算中未能包含又难以预料的工程预备费用。
3.11
电气安装工程费
机房配电室动力、照明控制设备安装、配管配线、线路架空、电缆敷设等所需的费用。
4 安全防范工程费用的构成
4.1 现场勘察费
根据委托书的要求,收集相关材料、制订现场勘察大纲、进行现场勘察作业,编制现场勘察文件等应收取的费用。
——全面调查和了解被保护对象本身的基本情况。
——调查和了解被保护对象所在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
——按照纵深防护的原则,草拟布防方案,拟定周界、监视区、防护区、禁区的位置,并对布防方案所确定的防区进行现场勘察。
——编制现场勘察报告,为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可行性研究。
1000万元以下:费率0.60%
500万元以下:费率0.80%
100万元以下:费率1.00%
4.2 工程设计费
4.2.1根据委托书的要求,提供根据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与方案论证、正式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2.2 设计文件
设计单位的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设计深度及质量标准,所规定文件及份数按规定提供。建设单位如需要增加份数,应在设计委托书(或合同中)说明所增加的份数,设计单位另外收取工本费。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4份
——初步设计、总体设计文件:8份
4.2.3 计费额计算基础: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等。
4.2.4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
设计合同生效后,建设单位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的20%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40%,施工图完成后付60%,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费付清后,设计单位在所承担的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配合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结束后,不再另收费用。
4.3 设备购置费
4.3.1 国内设备、工器具、器材、材料、软件购置费=设备、工器具、器材、材料、软件的原价+运杂费。
原价:出厂价或供贷地点价。
4.3.2 引进设备、工器具、器材、材料、软件购置费,由到岸价及关税、增值税、增值税、商检费、银行财务费、外贸公司手续费、海关监管费及国内运杂费等费用组成。
4.3.3 设备、工器具、器材、材料运杂费指:
——国内设备工器具、器材、材料从制造厂交货地点(引进设备工器具、器材、材料从国内口岸)至安装地仓库或施工现场堆放点所发生运输、装卸和保管费用。
——承建单位为采购、保管设备、工器具、材料的人员支付的工资、差旅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供应部门的手续费、服务费、配套费或成套费。
——设备、工器具、器材、材料运杂费率。
——软件运杂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4.4 设备安装调试费
4.4.1 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四部分组成。
4.4.2 直接费预算定额的计算根据
直接费预算定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建标[2000]60号文”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采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或相应的地方《单位估价表》、《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相应的行业定额。
4.4.3费用定额的计算
费用定额根据“什么样的工程选定什么样的定额”及“直接费定额和费用定额配套使用”的原则进行选定。
4.5 电气安装工程费
采用工程所在地的统一定额。费用定额和直接费定额一般应配套使用。此项费用可同设备安装工程费一起计算,也可单独编制概预算。
4.6 其它费用
4.6.1建设单位管理费
指建设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的筹备、建设、联合试运转、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总结评价、审计、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等全过程的合理工作所支付的各项费用。
建设单位管理以单项费用总和为基础,按表规定的费率计算,由建设单位包干使用。
4.6.2 工程招标费
指建设项目委托工程招标单位实施扣标所支付的费用。由工程招标委托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约定,可计入工程前期费且。
本文转自:赛尔社区. http://bbs.shejis.com/viewthread.php?tid=1271791&fromuid=19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