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震作用下,基础底面的零应力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宽比大于4的厂房及甲类和乙类厂房,基础底面不应出现零应力区; 2)丙类和丁类且外形不规则的厂房,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面积的15%; 3)丙类和丁类且外形规则的厂房,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面积的25%。 5.3.5 验算天然地基和处理地基上基础的水平抗震承载力时,可考虑基础底面和地基土间的摩擦力。当基础周围回填土的材料、密实度及范围满足设计要求时,
在地震作用下,基础底面的零应力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高宽比大于4的厂房及甲类和乙类厂房,基础底面不应出现零应力区;
2)丙类和丁类且外形不规则的厂房,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面积的15%;
3)丙类和丁类且外形规则的厂房,零应力区面积不应超过基础底面面积的25%。
5.3.5 验算天然地基和处理地基上基础的水平抗震承载力时,可考虑基础底面和地基土间的摩擦力。当基础周围回填土的材料、密实度及范围满足设计要求时,可考虑基础正面填土的水平抗力,水平抗力可取被动土压力值的1/3。当基础底面摩擦力与基础正面填土的水平抗力不能满足水平地震作用要求时,可考虑混凝土刚性地坪的水平抗力作用。
5.3.6 提高天然地基和处理地基对地震作用的水平抗力时,宜选取下列加强措施:
1 加强基础(柱、墙)附近的混凝土刚性地坪;
2 基础底面以下局部换土和加强基础周围的回填土;
3 加大基础埋置深度或在基础底面下增设抗滑键;
4 加强基础拉梁。
上部结构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基础将承受地震水平作用。应优先考虑基础底面与地基土之间的摩擦力来抵抗,不满足时还可考虑基础正面的被动土压力,再不满足时亦可考虑基础四周加强的刚性地坪(钢筋混凝土地坪)作用。被动土压力达到最大值需要一定的位移,因此只考虑最大值的1/3来抵抗水平地震作用。
5.3.7 基础的抗震承载力计算应按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进行调整。基础受弯、受冲切和受剪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分别取0.75、0.85和0.85。
5.3.8 当基础底面出现零应力区时,应在基础底板顶面配置受弯钢筋。
当基础底面出现零应力区时,对应的基础顶面会在覆土作用下受拉,因此顶面需配置受拉钢筋。
5.3.9 框架独立基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沿两个主轴方向设置拉梁:
1 一级框架和Ⅳ类场地的二级框架;
2 各柱基础底面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压应力差别较大;
3 基础埋置较深或各基础埋置深度差别较大;
4 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内存在软弱粘性土层、液化土层或严重不均匀土层。
5.3.10 基础周围回填土应采用性能较好的材料并分层夯实,压实系数不应小于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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