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资料主要用于学习交流,具体归档科目应以行业规范及部、省、市相关要求为准。建设单位负责整编的工程档案目录 (一)、工程建设前期卷 1、项目建议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
本资料主要用于学习交流,具体归档科目应以行业规范及部、省、市相关要求为准。建设单位负责整编的工程档案目录
(一)、工程建设前期卷
1、项目建议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
3、初步设计报告书、附件、附图、报批文件及审批文件;
4、技术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
6、开工报告及审批文件;
7、工程质量监督书;
8、质量监督计划书;
(二)、招投标卷
9、招标文件;
10、招标修改文件、招标补遗及答疑文件;
11、投标书、资质资料、履约类保函、授权委托书和投标澄清文件、修正文件;
12、开标、评标会议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三)、合同管理卷
13、勘测、设计合同及附件;
14、施工合同及附件;
15、监理合同及附件;
16、物资采购合同、设备制造合同、相关附件;
17、质量检测协议;
18、相关工程建议的其它合同、协议、相关材料;
(四)、财务、审计卷
19、工程计量报审、计量支持性资料、工程款支付证书;
20、工程概算、预算及标底、中同价等说明材料;
21、工程决算审订报告、文件、材料;
22、主要器材、消耗材料的清单和使用情况记录(如果是建设单位采购);
23、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递延资产清册;
(五)、综合卷
24、各种专业会议记录、纪要;
25、有关领导的重要批示;
26、重要协调会议文件及相关资料;
27、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与有关单位的重要来往函;
28、工程建议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方法;
29、工程建设管理涉及到的有关法律事务往来文件;
30、重大事件事故声像材料;
31、设计变更及审批文件;
32、索赔及反索赔材料;
(六)、法人验收卷
34、质量监督单位对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备资料;
35、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36、质量监督单位对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果核定资料及外观质量评定资料;
37、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及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
38、质量监督单位对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核定资料;
39、监理签发的工程移交手续;
(七)、政府验收卷
40、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及验收申请;
41、环保、水土保持、消防等专项验收意见;
42、质量自查相关文件、资料;
43、技术预验收相关文件、资料;
44、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批复;
45、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及验收委员签字表;
46、竣工验收会议其它重要文件材料;
(八)、工程建设日志册
(九)、工程建设声像材料
①“财务、审计卷”档案资料由建设财务部门整理、整编装计并保存。
②建设单位负责整编装订的档案质量是否合格,由其主管机关的档案负责人员审核、验收。
③建设日志(日记)有则整编装订成册,由建设单位长期保存。
④档案整编目录名称以实际形成的文件、资料名称为准。
⑤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负责整编装订的档案应提交验收委员会审核验收。
(一)、项目管理卷
1、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细则;
2、监理机构召开专门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3、监理机构召开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4、总监或监理工程师签发下达的通知、指令、指示;
5、监理机构与工程参建单位来往信函、工作联系单;
6、其它有关重要往来文件;
7、质量监督计划书;
(二)、进度控制卷
8、监理人员签发的(停、复、返)工令;
9、监理机构关于延长工期、索赔及付款向建设单位报审材料;
10、施工单位上报监理机构的关于延长工期、索赔资料;
11、施工单位上报已完工程量月汇总表及监理审核材料;
(三)、造价控制卷
12、工程价款月支付审核及完工结算审核文件(附施工单位申请);
13、变更价格审查、支付审批、索赔处理文件(附施工申请);
14、监理出具的支付证书复印件;
(四)、质量控制卷
15、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
16、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17、施工单位上报的进场/构配件报验单;监理对报验材料及构配件检验书面资料;
18、工程材料监理检查、复检、实验记录、报告;
19、施工质量监理机构检测、抽查记录;
20、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及相关资料;
21、监理编写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22、监理编写的有关材料、设备质量事故处理及索赔文件;
23、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对工程现场压实土方、混凝土建筑物、基桩整体完整性、基桩压强、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焊接探伤等检测(试验)报告;
24、质量监督站对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结论的核定意见;
25、质量监督站对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的核备通知,质量监督站对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结论的核定意见书;
(五)、综合卷
26、监理月报合订;
27、质量月报合订;
28、质量监督单位关于工程质量对监理机构的批复、指示;
39、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及验收申请和批复;
30、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六)、监理日志册
①单元工程质量报验单、单元工程及工序质量评定表、混凝土开仓资料、一般隐蔽工程记录不须归入监理档案。
②《监理大纲》系工程监理投标文件,不投标工程不涉及。
③监理机构工作制度等内部管理文件不应归档整编。
④监理日志按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文规定也应纳入归档范围,应整编装订成“监理日志册”,由监理单位长期保存。
⑤监理单位可存档参建单位的验收工作报告。
⑥目录中不涉及的资料不需整编装订。
⑦监理单位刻制的竣工图确认章,在施工图变更1/3以上,施工单位绘制的竣工图上只盖竣工图确认章。见下图:
(一)、施工准备卷
1、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合同项目开工令;
2、设计部门或项目法人编写的技术要求文件材料;
3、图纸会审经要、技术交底书面材料;
4、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进度计划)及审批意见;
5、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文件及附件;
6、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
7、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进场报验单、质量评定及试验报告;
8、施工定(水准点、导线点、基准点、控制点)测量、复核记录;
9、施工放样记录及施工测量成果报告;
10、质量监督单位工程项目划分确认通知;
11、质量监督计划书;
(二)、施工进度卷
12、各分部工程开工通知及开工申请;
13、各月施工月报合订(施工期间);
14、延长工期申报及批准意见;
(三)、质量评定卷
15、工程项目划分表;
16、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17、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核查表;
18、一分部“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附:各单元工程(或工序)施工质量评定表);
19、二分部“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附: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工序质量评定表、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
20、三分部......四分部......;
(四)、质量检侧、检验卷
A施工质量自检记录;
21、桩基工程质量自检记录;
22、混凝土工程质量自检记录;
23、浆砌石、干砌石质量自检记录;
24、土方(砂砾料)填筑压实质量自检记录;
B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复检报告
25、水泥、钢筋质量复检试验报告;
26、砂子、石子、块石(料)质量复检试验报告;
27、橡胶止水带质量复检试验报告;
28、钢丝网、土工布、土工膜、土工格室等质量复检试验报告;
C砂浆、混凝土配比及试块试验报告
29、各种强度(标号)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30、各种强度(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
31、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全报告;
32、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33、设计防渗混凝土抗渗试块试验报告;
34、设计抗冻混凝土抗冻试块试验报告;
D其它质量检测
35、委托有资质检测单位对工程现场压实土方、混凝土建筑物、基桩整体完整性、基桩压强、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焊接探伤等检测(试验)报告;
36、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实物质量的检测(试验)报告;
E购进物资质量证明资料
37、建筑原材(钢筋、水泥、木材)厂家质量证明资料;
38、各种管材厂家质量证明资料;
39、金属结构、机泵设备、构配件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厂方设备质量测试、参建相关单位质量验收记录;
40、电气设施及配件厂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设施质量测试、验收记录;
41、橡胶止水带及其它橡胶(塑料)制品合格证、质检证明;混凝土外加剂厂家使用说明书、质量合格证、质检证明;
42、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以上“38条至41条”产品现场质量核验证明及相关资料;
43、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材料代用核定审批手续;材料代用技术说明、质量检测证明;
(五)、工程设计变更卷
44、施工单位对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图纸;
45、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文件。设计部门变
更文件、资料、图纸;
46、建设单位对变更造价的批复文件;
47、施工单位对合同新增项目申请、报告及建设单位批复;
(六)综合卷
48、监理通知、指令、指示、批复等文件材料;
49、建设单位通知、指示、批复、核定文件及相关资料;
50、质量监督机构通知、批准、核定文件材料;
51、设计部门的答复、批复、核定文件材料;
52、上级部门(建设单位上级)的指示、通知、批复文件材料;
53、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处理意见、决定及相关质量检验记录、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法人验收卷
54、各分部工程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
55、各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56、单位工程验收申请及批复文件;
57、工程档案审核或验收结论;
58、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及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
59、工程移交手续(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移交);
(八)、竣工图册
(九)、施工日志册
(十)、工程造价卷
①施工单位工地的规章制度不应归档整编。
②施工单位工程档案装订应在单位工程验收后进行。
③‘工程造价卷’涉及工程预付款申请、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书、工程量现场签证资料及支持性文件或证明、单位工程完工结算或竣工决算、决算审计等及相关资料;施工方、监理方工程变更申请,造价变更申请、图纸、相关资料;建设方(或上级主管部门)工程变更通知文件,建设方关于变更造价的通知书;设计方设计变更通知文件。
‘工程造价卷’由施工单位财务科室整编装订并长期保存。需要时提供有关审计部门,提供‘政府验收’程序中审查验收。
④施工日志按水利部水办[2005]480号文规定也应纳入归档范围,可以整编装订成两份“施工日志册”,施工单位长期保存一份复印件,建设单位保存一份原件。
⑤单元质量报验单、单元工程及工序质量评定表、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一般隐蔽工程检验记录不须归入监理档案。
⑥施工单位应保存其它参建单位编写的验收工作报告。
⑦施工单位刻制的竣工图章。
综合卷
1、采购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附物资报验清单);
3、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工地接收手续;
4、采购单位填报,监理机构复核的产品质量评定表;
5、质量监督单位现场质量抽检核验证明;
6、设备、材料开箱检验记录;
7、金属结构、设备、材料检验,图纸及安装手册,操作使用说明书等随机文件;
8、设备、材料出厂质量证明、装箱单、工具单、备品备件零部件等目录;
9、设备安装调试记录、测定数据、性能鉴定;
10、物资采购货款支付统计表;
11、物资采购工作总结;
①如果物资采购是单独的中标单位,必须进行工程档案资料整编。
②整编目录应该是实际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的质量证明资料名称。
③物资采购单位整编档案应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完成。
④产品质量评定表请与监理或质量监督单位联系提供。
来源:水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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