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省地震局 广东省地震局关于明确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要求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地震工作管理部门: 2009年,中国地震局《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中震防发〔2009〕49号)要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按照地震动参数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计算。GB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要求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按照地震基本烈度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为便于实际操作,经请示中国地震局有关部门,并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数据专项复核的通知》(中震防函〔2020〕21号)有关精神,现明确,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地震动参数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计算、或按照地震基本烈度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来落实提标要求、或双提高,都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应判定为达标工程。
广东省地震局关于明确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要求的通知
2009年,中国地震局《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中震防发〔2009〕49号)要求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按照地震动参数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计算。GB50223-2008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要求重点设防类建设工程按照地震基本烈度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为便于实际操作,经请示中国地震局有关部门,并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开展全国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数据专项复核的通知》(中震防函〔2020〕21号)有关精神,现明确,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地震动参数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计算、或按照地震基本烈度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来落实提标要求、或双提高,都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应判定为达标工程。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