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排烟系统施工与调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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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5日 13: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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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话题 摘自: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图示 15K606。 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与调试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以及《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 141,还应符合其他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摘自: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图示 15K606。

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与调试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以及《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 141,还应符合其他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1 防烟、排烟系统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防烟、排烟系统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可按表1执行。


2 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2.1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2.2 施工现场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及实施方案、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2.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査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按表2填写,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3 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条件

3.1 经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等设计文件应齐全。

3.2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3.3 系统主要材料、部件、设备的品种、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并能保证正常施工。

3.4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的给水、供电、供气等条件满足连续施工作业要求。

3.5 系统所需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等施工前期条件符合设计要求。

4 防烟、排烟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规定

4.1 施工前,应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査,检验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方可安装使用。

4.2 施工应按批准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及其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文件的要求进行。

4.3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4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4.5 施工过程质量检査内容、数量、方法应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的相关规定。

4.6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完成。

4.7 系统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的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4.8 系统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5 防烟、排烟系统施工过程中应填写的施工记录

5.1 对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进场检验,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员应按附表1-3填写检査记录,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5.2 对防烟、排烟系统工程分项施工进行安装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员应按附表1-4填写检查记录表,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6 防烟、排烟系统调试的一般规定

6.1 防烟、排烟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及与工程有关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调试合格后进行。

6.2 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性能应稳定可靠,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的要求,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

6.3 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单位监督,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

6.4 防烟、排烟系统调试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调试方案,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调试结束后,必须提供完整的调试资料和报告。

6.5 系统调试应包括设备单机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由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员按附表1-5填写系统调试检查记录表,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6.6 系统调试检查内容、数量、方法应符合《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的相关规定。
6.7 系统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表。

6.8 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査记录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附表1-6填写。

7 其他

7.1 当防烟、排烟系统采用金属风管且设计无要求时,钢板或镀锌钢板的厚度应符合附表1-7的规定。

7.2 金属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风管法兰材料规格应按附表1-8选用,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50mm,矩形风管法兰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7.3 无机玻璃钢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风管法兰材料规格应按附表1-9选用,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7.4 风管应按系统类别进行强度和严密性检验,风管的类别见附表1-10的规定;金属矩形风管、圆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满足附表1-11的规定。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形式的非金属风管的允许漏风量,与金属圆形风管相同。

7.5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70℃的防火阀:

    1 穿越防火分区处【附图1-1】;

    2 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 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 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附图1-2】;

    5 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注: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水平风管与竖向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

7.6 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阀宜靠近防火分隔处设置;

    2. 防火阀暗装时,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维护的检修口【附图1-3】;

    3. 在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附图1-1】;

    4. 防火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门》GB 15930的规定。

7.7 镀锌钢板风管的防火包覆做法【附图1-4】。

〖注释〗

    本页源自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规定。

注:在防火阀两侧各2.0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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