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多个法规标准都对废气排气筒高度、废气采样口有详细的要求。废气采样口规范化设置是环境监测、验收等工作的基础,达不到最低要求就无法进行监测,排气筒高度达不到要求更是一种违规行为。 01 废气采样口如何设置?
国家多个法规标准都对废气排气筒高度、废气采样口有详细的要求。废气采样口规范化设置是环境监测、验收等工作的基础,达不到最低要求就无法进行监测,排气筒高度达不到要求更是一种违规行为。
1、第一条——手工监测采样口设置
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 垂直管段,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 具体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 下游不小于6倍直径 , 和距上述部件 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 处(对矩形烟道,取其当量直径,当量直径的计算方法D =2AB/(A+B),A、B是矩形烟道的边长)。这也是我们经常说的 “前3后6”。
测试现场空间位置有限,很难满足上述要求时,可选择比较适宜的管段采样,但采样断面与弯头等的距离 至少是烟道直径的1.5倍 ,并应适当 增加测点的数量和采样频次 。
2、第二条——手工监测采样口设置
对于 气态 污染物采样,由于混合比较均匀,其采样位置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但 应避 开涡流区。如果要同时测定排气流量,还是要按照 第一条 进行采样口设置。
3、第三条——针对在线监测采样口设置
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和烟道负压区域,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对于圆形烟道, 颗粒物 CEMS和流速C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 ≥4倍烟道直径 ,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 ≥2倍烟道直径 处; 气态污染物 CEMS,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 ≥2倍烟道直径 ,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 ≥0.5倍烟道直径 处。
《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75-2017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1、第一条
必要时 应设置采样平台 。 平台面积应不小于1.5m2,并设有1.1m高的护栏和不低于10cm的脚部挡板,采样平台的承重应不小于 200kg/m2 ,采样孔距平台面约为1.2m~1.3m。
2、第二条
禁设直爬梯,应设斜梯、之字梯、螺旋梯。
3、第三条
在选定的测定位置上开设采样孔,采样孔的 内径 应 不小于 80mm ,采样孔 管长 应 不大于50mm 。不使用时应用盖板、管堵或管帽封闭。
标准名称 | 排气筒高度要求 |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1 、新建污染源排气筒高度一般 不应低于 15m (否则排放速率严格 50% 执行) |
GB13271-2014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1 、燃气、轻柴油、煤油锅炉烟囱最低高度不得低于 8 米 2 、须高于半径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物 3m 以上(否则排放速率严格 50% 执行) |
GB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1 、各种工业炉窑烟囱(或排气筒)最低允许高度为 15m ,且还应按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确定 2 、须高于半径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物 3m 以上(否则排放速率严格 50% 执行) |
GB18484-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
1 、必须高于半径 200m 范围内最高建筑物 5m 以上 |
GB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1 、排气筒最低高度不得低于 1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