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
多情的海龟
2021年04月06日 08:5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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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话题 水利部办公厅文件 办监督〔2019〕211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文件


办监督〔2019〕211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为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度和有关行业标准,结合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际,我部组织制定了《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流域管理机构要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主体责任;要重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高质量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做好质量监督各项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流域管理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规范设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质监机构),组织质监机构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对不具备设立专职质监机构条件的,可采取购买服务或其他方式开展相应的质量监督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质量监督工作不代替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不参与参建各方的具体质量管理活动。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各级质监机构根据工程规模和监督能力,可通过设常驻站或巡查的方式开展,并积极推进设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各级质监机构根据责任划分,按照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清单履职尽责,提高质量监督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水利部办公厅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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