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对比2005规范】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以上楼层应按其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对比2005规范】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以上楼层应按其 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 应计算1/2面积。
【释】
1.“本规范”不再区分单层建筑与多层建筑,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了统一。
2-结构层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见图lo
图1结构层高示意图
(1)上下均为楼面时,结构层高是相邻两层楼板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 建筑物最底层,从“混凝土构造”的上表面,算至上层楼板结构层上表面。
分两种情况:一是有混凝土底板的,从底板上表面算起(如底板上有上反梁,则应从 上反梁上表面算起);二是无混凝土底板、有地面构造的,以地面构造中最上一层混凝土 垫层或混凝土找平层上表面算起。
(3) 建筑物顶层,从楼板结构层上表面算至屋面板结构层上表面。
-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分墙体的加厚部分,其高度一般为 室内地坪与室外地面的高差,也有的将勒脚高度提高到底层窗台。因为勒脚是墙根很矮的 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故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 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围护的建筑物(见图2,俗称轻钢厂房),其建筑面积 的计算:
当h < 0.45m时,建筑面积按彩钢板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当fiN 0.45m时,建筑面积按下部砌体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图2下部为砌体,上部为彩钢板围护的建筑物示意图
- 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不包括勒脚,外墙结构在该层高范 围内材质不变),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