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勘察专业施工图审查报审事项的通知 苏住建设〔2021〕14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化水平,保障工程勘察质量安全,促进勘察行业高质量发展,决定进一步完善勘察专业施工图审查报审事项,要求各单位在申报勘察施工图审查时同步上传原始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勘察专业施工图审查报审事项的通知
苏住建设〔2021〕14号
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勘察质量监管信息化水平,保障工程勘察质量安全,促进勘察行业高质量发展,决定进一步完善勘察专业施工图审查报审事项,要求各单位在申报勘察施工图审查时同步上传原始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传内容
(一)企业承诺书(见附件1)
(二)劳务及土试信息归集表(见附件2)
(三)勘察纲要
(四)野外勘探原始资料
1.钻孔(探坑、探洞)野外原始记录表
2.钻探、静力触探施工影像资料
(五)土工试验原始资料
1.原始记录归档记录表
2.岩(土)送样单
3.土样描述记录表
4.含水率试验原始记录表
5.密度试验原始记录表
6.固结试验原始记录及曲线
7.剪切试验原始记录及曲线
8.三轴试验原始记录及曲线
二、上传要求
1. 钻探、静力触探施工影像资料为添加项目相关信息水印的照片(水印内容需包括项目名称、勘探孔定位、勘探设备编号、勘探孔号、钻探起止时间等);每个钻孔、静力触探孔影像资料应包含开孔、终孔照片各一张;每台设备施工钻孔照片单独存放。
2.原始记录归档记录表需标注该工程所有试验项目原始资料的页数及序号。
3.所有资料需严格按照上传内容和顺序标注页码,文件名称需以上传序号及内容命名(如:4-1钻孔野外原始记录表)。
4.所有资料上传格式为PDF,并保证清晰度。
三、其他事项
1.上传的原始资料仅作为备案资料备查,各勘察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完整上传相应的原始资料,上传的原始资料类目缺失的,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予以退回 。
2. 市住建局在组织勘察项目施工图质量检查时同步抽查原始资料 ,抽查中发现原始资料信息不全或存在问题的,予以严肃处理。
3.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定期开展勘察项目质量抽查,抽查情况报送至市住建局。
4.自 2021年8月20日 起,凡在 苏州市范围内报送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均执行本文件 。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