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的思考 赵清平 武汉科诚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mail地址: 85330014@qq.com 摘要 :本文针对《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关于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的划分提出了质疑和见解,并对《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关于资质等级与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挂钩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供同行和决策者参考。 关键词: 岩土工程 勘察等级 划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3.1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中把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划分依据是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进行划分。现行的《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规定: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的项目,只能由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对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的思考
赵清平
武汉科诚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mail地址: 85330014@qq.com
摘要 :本文针对《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中关于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的划分提出了质疑和见解,并对《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关于资质等级与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挂钩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供同行和决策者参考。
关键词: 岩土工程 勘察等级 划分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3.1 岩土工程勘察分级中把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划分依据是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进行划分。现行的《工程勘察资质标准》规定: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的项目,只能由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随着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建设工程行业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出台,新的工程勘察资质改革为: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为了确保平稳过渡,设置了1年过渡期,相应地已经启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资质标准等的修订工作,有针对性地对企业资质标准中的考核指标也在做相应调整。为此,本文就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及与资质挂钩中所存在的问题讨论如下:
一、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的误区
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关于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条款为:
3.1.1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可分为三个工程重要性等级:
1 一级工程:重要工程,后果很严重;
2 二级工程:一般工程,后果严重;
3 三级工程:次要工程,后果不严重;
3.1.2 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场地等级: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场地(复杂场地):
1)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
4)地形地貌复杂;
5)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场地(中等复杂场地):
1)对建筑抗震不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一般发育;
3)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破坏;
4)地形地貌较复杂;
5)基础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场地;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场地(简单场地):
1)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 6 度,或对建筑抗震有利的地段;
2)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3)地质环境基本未受破坏;
4)地形地貌简单;
5)地下水对工程无影响。
3.1.3 根据地基的复杂程度,可按下列规定分为三个地基等级: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地基(复杂地基):
1)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需特殊处理;
2)严重湿陷、膨胀、盐渍、污染的特殊性岩土,以及其他情况复杂,需作专门处理的岩土。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地基(中等复杂地基):
1)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性质变化较大;
2)除本条第 1 款规定以外的特殊性岩土。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
1)岩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大;
2)除本条第 1 款规定以外的特殊性岩土。
3 符合下列条件者为三级地基(简单地基):
1)岩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大;
2)无特殊性岩土。
3.1.4 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可按下列条件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甲级 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
乙级 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
丙级 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
(一)场地复杂程度的划分
场地的复杂程度有5个判定条件,每一条都需要进行充分的工作后才能判定。
1 对建筑抗震影响程度的划分
国标《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对建筑抗震影响程度的地段划分:
4. 1. 1 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按表 4. 1. 1 划分对建筑抗震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的地段。
2 不良地质作用发育程度的划分
不良地质作用包括: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岩溶和土洞、采空区、地表塌陷、地面沉降、地震等。
表 4.1.1 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
地段类别 |
地质、地形、地貌 |
有利地段 |
稳定基岩、坚硬土、开阔、平坦、密实、均匀的中硬土等 |
一般地段 |
不属于有利、不利和危险的地段 |
不利地段 |
软弱土,液化土,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陡坡,陡坎,河岸和边坡的边缘,平面分布上成因、岩性、状态明显不均匀的土层(含故河道、疏松的断层破碎带、暗埋的塘滨沟谷和半填半挖地基) , 高含水量的可塑黄土,地表存在结构性裂缝等 |
危险地段 |
地震时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泥石流等及发震断裂带上可能发生地表位错的部位 |
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一般发育、不发育的划分也需要通过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初步查明、详细查明后才能确定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及对场地的稳定性影响。
3 地质环境、地形地貌及水文地质条件更是需要通过踏勘、钻探、物探等手段查明后才能确定。
(二)地基复杂程度的划分
地基的复杂程度根据岩土种类、均匀性及特殊性岩土的复杂性进行判定。而这些岩土性质特性均需要勘察通过数据分析后才能进行判定。
(三)小结
综上所述,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只能在勘察野外工作结束后经过勘察资料的分析整理后才能得出,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是果,而不是因。勘察未进行前是不能确定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的。
二、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与勘察阶段严重脱节
规范中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阶段、初步勘察阶段、详细勘察阶段、施工勘察阶段。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选择场址方案的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
场地较小且无特殊要求的工程可合并勘察阶段。当建筑物平面布置已经确定,且场地或其附近已有岩土工程资料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进行详细勘察。
规范从三个方面对各勘察阶段分别提出了勘察要求:
1.各类工程各勘察阶段的勘察要求,各类工程包括11类: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地下洞室、岸边工程、管道和架空线路工程;废弃物处理工程;核电厂、边坡工程;基坑工程;桩基础;地基处理;既有建筑物的增载和保护。
2.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各勘察阶段的勘察要求。包括:岩溶;滑坡;危岩和崩塌;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活动断裂。
3.特殊性岩土各勘察阶段的勘察要求。特殊性岩土:湿陷性土;红粘土;软土;混合土;填土;多年冻土;膨胀岩土;盐渍土;风化岩和残积土;污染土。
规范中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的标准划分与各勘察阶段的工作内容是不相关的,没有联系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对各勘察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起不到任何指导作用。
三、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与地基规范中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不匹配
国标《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对地基基础设计也进行了等级划分,具体条款为:
3.0.1 地基基础设计应根据地基复杂程度、建筑物规模和功能特征以及由于地基问题可能造成建筑物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程度分为三个设计等级,设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表3.0.1 选用。
表3.0.1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设计等级 |
建筑和地基类型 |
甲级 |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30 层以上的高层建筑 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 10 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 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如地下车库、商场、运动场等)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包括高边坡) 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 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 位于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大于 15m 的基坑工程 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 |
乙级 |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 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基坑工程 |
丙级 |
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次要的轻型建筑物 非软土地区且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基坑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环境保护要求不高且开挖深度小于 5.0m 的基坑工程 |
3.0.2 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 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
2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3 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作变形验算:
1)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
2)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
3)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
4)相邻建筑距离近,可能发生倾斜时;
5)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4 对经常受水平荷载作用的高层建筑、高耸结构和挡土墙等,以及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尚应验算其稳定性;
5 基坑工程应进行稳定性验算;
6 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存在上浮问题时,尚应进行抗浮验算。
3.0.4 地基基础设计前应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提供下列资料:
1)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评价其危害程度;
2)建筑物范围内的地层结构及其均匀性,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以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3)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变化幅度及规律,以及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4)在抗震设防区应划分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及粉土进行液化判别;
5)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提出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设计方案建议;提供与设计要求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6)当工程需要时,尚应提供: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地下水控制方法的建议;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防水位;
2 地基评价宜采用钻探取样、室内土工试验、触探、并结合其它原位测试方法进行。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载荷试验指标、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抗剪强度指标、变形参数指标和触探资料;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应提供触探及必要的钻探和土工试验资料。
3 建筑物地基均应进行施工验槽。当地基条件与原勘察报告不符时,应进行施工勘察。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对地基基础三个设计等级中岩土工程勘察分别提出了相应的技术要求,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不同,所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指标也不同。相当于提出了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对应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因此,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应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相匹配,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的各勘察阶段工作内容应根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的要求进行划分和确定。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与《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等相关内容应配套匹配,不应出现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脱节现象。
四、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的思考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对工程勘察项目规模的划分有一条特别重要的依据是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为甲级的工程,项目规模为甲级,只能由工程勘察甲级资质的单位承接。从上述所述理由可知,岩土工程勘察等级是果,而不是因,作为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的依据不成立。资质等级对应的工程规模应根据建筑物的安全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勘察手段和勘察规模大小进行确定。
五、结论
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的划分标准应根据建筑物的安全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勘察手段及勘察规模等来进行划分,与场地的复杂程度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无关。
2.规范中应明确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下各勘察阶段的勘察技术要求。
3.资质等级所能承担的项目应根据建筑物的等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勘察手段和勘察规模大小来进行确定。
参 考 文 献
[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年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 北京
[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 北京
[3]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建市[2013]9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