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位消防水箱消防管道 1.进水管 (1)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 8h 充满水,但不应小于 DN32 ,宜设液位阀或浮球阀。 (2)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 100mm ,最大不应大于 150mm 。 2.出水管
一、高位消防水箱消防管道
(1)管径应满足消防水箱
8h
充满水,但不应小于
DN32
,宜设液位阀或浮球阀。
(2)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
100mm
,最大不应大于
150mm
。
(2)高位消防水箱的最低有效水位应根据出水喇叭口和防止旋流器的淹没深度确定,当采用出水管喇叭口时,在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利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
600mm
;当采用防止旋流器时应根据产品确定,但不应小于
150mm
的保护高度。
(1)直径不应小于进水管直径的
2倍
,且不应小于
DN100.
(2)溢流管的喇叭口直径不应小于溢流管直径的
1.5-2.5倍
。
1.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
5个
。
2.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
DN100
,有条件的应不小于
D
N150
。
3.埋地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
1.20MPa
时,宜采用球墨铸铁管或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给水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2MPa小于
1.6MPa
时,宜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加厚钢管和无缝钢管,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6MPa时,宜采用无缝钢管。
1.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不大于20L/s
时,且室内消火栓数量不超过
10个
时,可布置成枝状,但下列情况必须采用环状给水管网:
2)采用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
4)向两个及以上报警阀控制的自动水灭火系统供水时。
2.消防给水管道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
2.5m/s
,自动水灭火系统管道设计流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但任何消防管道的给水流速不应大于
7m/s
。
1.管道支吊架材料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一般采用Q235普通碳素钢型材制作。
2.管道支吊架上的孔洞应采用电钻加工,不得用氧乙炔割孔。
1.有振动的场所和埋地管道应采用柔性接头,其他场所宜采用刚性接头,当采用刚性接头时,每隔4-5个刚性接头应设置一个挠性接头,埋地连接时螺栓和螺母应采用不锈钢件。
2.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
1m
,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
2m
1.消防给水管道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
0.1m
,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
2.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应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
50mm
。
3.架空管道外应涂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
20mm
,间隔不宜大于
4m
,在一个独立的单元内环圈不宜少于
两处
。
(1)配水管宜在
中点
设一个防晃支架,当管径小于
DN50
时可不设。
(2)配水干管及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长度超过
15m
,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置一个防晃支架,当管径不大于
DN40
时可不设。
(3)管径大于
DN50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
处应设一个防晃支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