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国务院2016年连续发布文件要求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各行业各企业都在如火如荼的实施双重预防体系,但是在推进过程中尚有许多困惑不解之处。首先便是近几年大热的双重预防体系与早前推进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还是相互独立、各自为政?如果是相互独立,那企业就要准备两套独立的资料而不可避免要进行重复性工作?但是这样显然又不符合国家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
自国务院2016年连续发布文件要求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各行业各企业都在如火如荼的实施双重预防体系,但是在推进过程中尚有许多困惑不解之处。首先便是近几年大热的双重预防体系与早前推进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还是相互独立、各自为政?如果是相互独立,那企业就要准备两套独立的资料而不可避免要进行重复性工作?但是这样显然又不符合国家开展这项工作的初衷。
那么企业在贯彻落实政策文件的前提下,又该如何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呢?下面小编就从体系介绍、政策理解、两者关系研究与总结方面为您答疑解惑。
01
一、体系介绍
(一)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1.定义
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2.核心要求
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查处,持续改进。
3.文件支撑
2010年4月15日,原安监总局发布了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
2011年5月6日,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021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八十八号修订)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016年12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二)
双控
1.来源
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从国家层面开始重新思考和定位当前的安全监管模式和企业事故预防水平问题。
习近平强调,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2.核心要求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这是实现事故“纵深防御、关口前移”的有效手段。
3.文件支撑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要求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要求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02
二、政策理解
(一)
国家政策
1.《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 引导企业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要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年度自评,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的持续改进。
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 ,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 建立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国家无论发布的双控体系政策文件还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标准规范,其实均明确指出了双控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之间的关系: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主线,在创建过程中融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并将双重预防体系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关键,因此可见两者之间并不是割裂开的,而是要相互结合相互促进的。
(二)
地方政策理解
1.河南省 :《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2018〕73号)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核心要素是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有机结合,一体化组织开展。未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
2.江西省 :《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安〔2018〕14号)
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时,应确保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有效。
建立并运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按要求使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自查自改登记, 才可以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延期 。
3.山东省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194号)
把建立双重预防控体系纳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 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推动企业加快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4.南京市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宁安监〔2018〕144号)
企业在提交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请时,还应提交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材料。
各省、市近两年发布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双控体系建设的通知,逐渐引导企业将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而不是模棱两可的态度。文件均明确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体系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核心和重点关注对象,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就必须做好双体系的建设工作。
03
三、关系总结
通过前面的体系介绍、相关政策理解,相信各位读者已经明白了: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之间是有关联的、不是相互独立的。这种相互关联的作用到底是怎样的呢?
在2016年国家提出双重预防体系提出之前,企业其实一直在做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管理的工作,且重隐患排查治理轻危险源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的第一道防线风险管控形同虚设,导致重特大事故频发。国家目前提出的纵深防御、关口前移的双重预放体系,就是要将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者统一起来,发挥两道防火墙的最大作用。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的核心要素包含“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但是我们又不能直接将其与双重预防体系直接画上等号。因为,随着对双重预防体系的不断建设与完善,它的内容已经不能简单的说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组成之一,而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豪华版”。因此,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内容足以能够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对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的要求。
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之间又是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
(一) 双重预防体系是检验和衡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手段 ,双重预防体系的建设可以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更好的开展,发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的进行解决。
(二)从事故预防的出发点来说,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又是双重预防体系的重要部分 。因为双重预防体系是企业预防事故发生的一条主线,是构筑生产安全事故的第一道、第二道防火墙,在建设运行过程中会覆盖到企业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因此也需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支持和反作用,才能将双重预防体系这两道防火墙建设的更坚不可摧。
总之,两体系是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任一体系出现了短板,都会对另一体系产生负面影响。企业在进行日常安全管理时一定要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又必须融入双重预防体系,并将其作为标准化建设的基础和主线。因此,企业在建设两个体系时不需要将其割裂开,也不需要做重复性工作,但是两体系都是动态发展的,还是需要我们不断提高认识,在实践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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