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上海建工(600170.SH)发布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原文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一建集团”或“原告”)因成都恒大天府半岛六期工程项目业主成都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心怡房产”或“被告”)拖欠工程款,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一建集团”或“原告”)因成都恒大天府半岛六期工程项目业主成都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心怡房产”或“被告”)拖欠工程款,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就成都恒大天府半岛六期工程项目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
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结算款58,837.70万元;
3、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迟延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5,205.87万元(暂计);
4、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因迟延支付工程结算款的违约金(以58,837.70万元为基数,按每日10%/365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计至实际支付之日);
5、确认原告就前述全部诉讼请求金额对其承建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延线广福社区的成都恒大天府半岛六期 61#-64#、67#-69#楼主体2及配套建设工程拍卖或折价价款在被告欠付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6、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费用。2021年12月6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粤01民初2607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本案(详见公司临2021-073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粤01民初2607号民事裁定书。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一建集团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或扣押成都心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价值640,435,742.2元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所属子公司一建集团作为原告就案涉工程在被告欠付的范围内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法院已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故暂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