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项目稽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1-25 办监督函〔2022〕94号 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项目稽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2-01-25
办监督函〔2022〕94号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22年水利监督会议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项目稽察工作要点如下。
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稽察。根据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要求,计划在汛前选取不少于15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重点对工程实际开工、资金来源、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情况进行稽察。
落实强化流域治理管理要求,组织实施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和受水利部委托的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加强对流域范围内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指导。
加强本地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工作,按要求组织实施本地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汇总梳理本地区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需求,加快本地区“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和运用推广,推行质量监督工作成果的规范管理、快速生成、实时掌控、动态分析等。
严格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机构和地方水利稽察工作的通知》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稽察任务,同时参考水利部稽察工作安排,合理安排本地区的稽察内容和项目,并于3月15日前将稽察工作计划报水利部备案。
健全问题整改台账销号制度,逐项落实水利部质量监督巡查和稽察工作中提出的问题整改要求,实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在认真核实责任追究建议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来源:水利部官网、中国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