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7 月 10 日上午 9 时 35 分许,在越秀区盘福大街朱紫后街 5 号对出路面开展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埋于地下的城镇燃气管线挖穿,导致发生燃气泄漏事故。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为 20970 元。 调查认定,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朱紫后街“7·10”施工挖穿燃气管道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 年 7 月 10 日上午,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项目部组织对越秀区盘福大街朱紫后街 5 号对出路面燃气管线进行探挖施工。
2021 年 7 月 10 日上午 9 时 35 分许,在越秀区盘福大街朱紫后街 5 号对出路面开展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施工过程中,将埋于地下的城镇燃气管线挖穿,导致发生燃气泄漏事故。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为 20970 元。
调查认定,广州市越秀区盘福大街朱紫后街“7·10”施工挖穿燃气管道一般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1 年 7 月 10 日上午,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项目部组织对越秀区盘福大街朱紫后街 5 号对出路面燃气管线进行探挖施工。
上午 8 时 15 分,技术员与施工人员到达现场。
8 时 30 分,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达现场,对施工人员开展了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
8 时 45 分,广州燃气集团西区分公司(以下简称广燃西分公司)巡线员卢金洪到达施工现场例行巡查,发现燃气管道上方的水泥路面已被破碎,现场有挖掘机,现场人员暂未开工。卢金洪告知余海,不得使用挖掘机在燃气管线保护区域内作业,如果作业,必须采用人工探挖的方式进行。随后,卢金洪在施工现场张贴“施工范围内有燃气管道严禁擅自开挖”等标识,对施工点燃气管道走向喷涂红色标识定位,告知施工人员燃气管线的走向。
8 时49 分,卢金洪离开现场前往盘福片区其它施工点巡查。
随后,施工人员在未通知监理单位、广燃西分公司到场旁站监护的3情况下,开始用铁锹、洋镐在围挡内东侧进行人工探挖。
9 时20 分,余海离开前往盘福片区其它施工点。
9 时 30 分,陈革义离开前往盘福片区其它施工点。
9 时 35 分,施工人员在围挡内东侧人工探挖至深 0.5m 时,未发现燃气管道,然后开始向围挡内西侧探挖,至 0.2m 深时,发现一块钢板压在探挖面上,人力难以移动钢板。随即,丙卓昂公司付晓峰指挥工人杨川使用挖掘机撬开钢板,因未察觉到此段燃气管道突然 90 度垂直变高,挖掘机铲斗在抬起钢板过程中齿口划穿燃气管道,导致发生燃气泄漏事故。
(一)燃气管道保护协议和燃气管道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
1、保护协议签订和执行情况
2020 年 8 月 7 日,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施工单位、广燃西分公司管网运营部签订了《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其中第十条要求“对在控制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施工,施工单位应提前 24 小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供气单位”。经调查,施工单位未按照协议约定,将施工计划提前 24小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告知广燃西分公司。
2、保护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
2021 年 6 月 14 日,施工单位制定了《驷马涌流域清污分流工程(越秀段)盘福大街燃气管道保护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报珠江监理公司审核同意。
该方案在第四章“管道探查方案及保护措施”中明确,燃气管道开挖施工应使用感应法①和夹钳法②进行物探,确定管道具体位置的方法,一般是采用开挖探沟(坑)位置,探沟(坑)开挖必须使用人工,开挖时用铁锨,不得用镐。
经调查,施工单位通过交底的方式实际上将方案中的探挖等工作交由分包单位丙卓昂公司单独实施;施工单位将建设单位提供的《综合地下管线图 84》、《综合地下管线图 85》(经核图纸中事发管线管径、位置与实际不全相符)、物探机交给丙卓昂公司,并要求其对事故项目涉燃气管线施工进行探查复核,但丙卓昂公司之后对事故施工点并未进行有效探查复核,直接进行人工探挖作业,并使用了镐和挖掘机。
(二)事发现场勘查情况
根据技术勘查,事发现场位于越秀区盘福大街朱紫后街5 号对出路面,事发点位在路面北侧, 浅处天然气管道管顶距离路面约 230mm,其中道路面层(硬化路面)80mm,道路垫层(碎石层)100mm,保护钢板厚度 10mm,宽 380mm,在管道两侧铺设 2 层水泥砖,支撑钢板,钢板下方约 40mm 处为管道,中间空隙用回填砂土填实。 保护钢板在竖管处多出被保护管道约 30mm。 管道上有两根用于物探的金属丝。 相关图片如下所示:
(三)事发过程中采用的施工工法
事发过程中,丙卓昂公司施工前未采用 感应法或夹钳法 对物探图进行有效探查复核,而是直接用铁楸、洋镐在围挡内东侧进行人工探挖。而且在发现一块钢板压在探挖面后,使用了挖掘机撬开钢板辅助作业,挖掘机铲斗齿口直接触碰到管道,机械动力致管道破坏,造成发生燃气泄漏事故。
三、事故直接原因
相关单位在进行涉燃气管线施工过程中,未按照管道保护专项施工等方案要求使用感应法和夹钳法对物探图进行有效探查复核,在未做好燃气管线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违规开挖,擅自使用挖掘器械冒险作业,划穿燃气管道,导致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