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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中载明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和工程数量等的明细清单表格,包括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等的明细清单。
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4、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志。
5、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6、分部分项工程费用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各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直接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的总和。
7、措施项目费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各项措施项目费的总和。
8、其他项目费
工程量清单计价中,除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和措施项目费之外的其他工程费用,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费用和总承包服务费。
9、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10、暂列金额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11、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的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但在施工合同签订时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2、计日工费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的费用。
13、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分包,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4、单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单价计价的项目,即根据合同工程图纸(含设计变更)和国家现行相关工程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相应综合单价进行价款计算的项目。
15、总价项目
工程量清单中以总价计价的项目,即此类项目在现行国家计量规范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以总价(或计算基础乘费率)计算的项目。
16、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签订时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完成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的偏差。
1、工程定额(标准定额)
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产品所消耗资源的数量标准。
2、工程计价定额
工程定额中直接用于工程计价的定额或指标,包括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
3、企业定额
建筑安装企业根据自身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编制的工程定额。
4、劳动定额(人工定额)
在正常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的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的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人工工日的数量标准。
5、施工定额
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某一施工过程或基本工序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6、预算定额
用于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以分项工程和结构构件为对象编制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及其相应费用。
7、测算定额
用于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的,以扩大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及其相应费用。
8、概算指标
用于初步设计概算的,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扩大分项工程为对象编制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经济指标。
9、投资估算指标
用于投资估算,以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的,用于计算建筑总投资及各项费用的经济指标。
10、工期定额
在正常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的条件下,完成建设项目和各类工程所需的工期标准。
11、定额基价
反映定额子目在编制基期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台班费的总和。
12、人工消耗量
在正常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的条件下,完成定额规定的单位合格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生产工人的工日数量。
13、材料消耗量
在正常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的条件下,完成定额规定的单位合格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各类材料数量。
14、机械台班消耗量
在正常的施工技术和组织的条件下,完成定额规定的单位合格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施工机械台班数量。
1、工程计价信息
指为工程计价提供价格依据的有关信息,包括建设工程造价指数,建设工程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价格信息以及各类建设工程价格综合指标、单位指标等。
2、工程造价指数(造价指数信息)
反映一定时期价格变化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的指数。
1、专业造价工程师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从事土建、安装等专业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2、 造价员(有审核权)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既可编制又可审核工程造价文件的专业人员。
3、造价员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可编制工程造价文件的专业人员。
4、发包人
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也称招标人。
5、承包人
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也称投标人。
6、分包人
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7、工程造价咨询人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8、招标代理人
取得工程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9、 承包人项目经理
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0、监理人
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总监理工程师(总监)
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2、总造价工程师
指由工程造价咨询人任命,全面负责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义务,主持造价管理部日常工作的全权负责人。
13、全过程造价管理
对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施工、结算等各阶段进行的造价管理。
14、全方位造价管理
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单为、监理单位及造价咨询单位等通过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进行的全方位造价管理。
15、全要素造价管理
同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成本、质量成本、工期成本、安全与环保成本进行集成控制的工程造价管理。
16、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
对建设项目从建设前期、建设期、使用期及拆除期各阶段进行的工程造价管理。
17、工程造价控制
就是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阶段,采用一定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计划或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8、工程造价确定
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依据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合理确定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工程结算的过程。
19、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双方的委托,对待裁决的工程造价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价的过程。
20、工程造价成果质量鉴定
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对投诉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进行质量鉴定,并提出质量鉴定意见。
21、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通过对风险识别及评价,合理使用风险回避、风险控制、风险自留、风险转移等管理方法、技术手段对项目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妥善处理风险事件造成的不利后果,以合理的成本保证项目总体目标实现的管理过程。
22、方案比选
对方案进行技术与经济的分析、计算、比较和评价,从而选出最优方案的过程。
23、限额设计
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投资限额进行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施工图设计,按照施工图预算对施工图设计中各专业设计文件做出决策的过程。
24、优化设计
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益评价,选出经济效果最优的设计。
25、深化设计
在不破坏原有设计结构的基础上的二次设计。
26、价值工程
以提高产品或作业价值为目的,通过有组织的创新工作,用最低的寿命周期成本,实现使用者所需功能的一种管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