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 1 目的 1.1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责任,特制定本规定,从而达到对工程实施过程中成本动态控制的目的,确保各项目工程成本控制在批准的目标成本范围内。
××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实施方案
1 目的
1.1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在工程造价控制中的责任,特制定本规定,从而达到对工程实施过程中成本动态控制的目的,确保各项目工程成本控制在批准的目标成本范围内。
本项目计划成立工程造价控制小组。小组成员由五人组成,成员包括造价师、会计师、建造师、有大型项目核算经验且有多年造价控制经验的人员等。可随时根据工程进度安排有关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单位相关部门做好过程控制工作。详见小组成员简历表。
2 适用范围
1.2 适用于××单位××项目。
3 职责
3.1 规划设计部负责施工图预算低于目标合同价及设计变更费用的控制。
3.2 工程部负责现场签证的成本控制。
3.3 成本控制部负责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及审核现场签证单及设计变更单产生的费用,并及时对目标成本的完成情况提出预警。
4 程序
4.1 确定目标合同价、目标设计变更费用、目标现场签证费用
4.1.1 成本控制部根据已完成工程及同类工程的数据资料提出各项目的目标设计变更费用、目标现场签证费用。
4.1.2 成本控制部根据管理公司批准的目标成本和已定的目标现场变更费用、目标现场签证费用确定各分项工程的目标合同价(目标合同价 = 目标成本 - 目标设计变更费用 - 目标现场签证费用),并编织成表 1
3 、成本委员会对表 1 的各分项工程的目标合同价、目标现场变更费用、目标现场签证费用的限额进行确认,确认后的上述费用作为各责任部门成本控制的依据
4.2 设计阶段成本控制
4.2.1 规划设计部在与设计院签订委托施工图设计合同时,必须将以下成本控制参数写入合同条款中,并明确提出实现下列目标的奖惩办法;
每平方米钢筋含量低于目标钢筋含量;
每平方米混凝土含量低于目标混凝土含量;
项目的施工图预算不超过目标合同价;
属设计质量产生的设计变更费用不超出目标设计变更费用。
4.2.2 施工图完成后,成本控制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如施工图预算未超出目标合同价,则按施工图实施;如果施工图预算超出目标合同价,则由规划设计部组织成本控制部、设计院分析超出原因。如属设计原因,由设计院修改;如属设计标准太高,则由规划设计部调整标准,使施工图预算低于目标合同价。
4.3 施工阶段成本控制
4.3.1 施工图确认后,由工程部按管理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及 ** 地产公司招标程序组织招标工作。
4.3.2 不提倡采用费率招标,尽可能采取总价或单价包干方式。
4.3.3 与中标单位签订的合同价不得高于目标合同价。
4.3.4 设计变更费用的控制。
a 规划设计部是施工图设计变更费用控制的责任部门,规划设计部各专业工程师是各专业设计变更的责任人。
b 设计变更分为设计院设计质量引起的变更和甲方提出的变更两类。
c 因设计质量引起变更时,设计院应在施工前 10 天提出设计变更,规划部 1 天内确认其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成本控制部 2 天内核算出此次变更产生的费用增、减值。
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加; 2 万元以下需经设计总监批准; 2-5 万元需经总经理批准; 5 万元以上的需报管理公司批准,批准后由设计院正式出具设计变更单下发实施。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的,工程部应立即反馈给规划发展部及成本控制部。
d 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时,规划设计部应提出设计变更方案,经成本控制部估价后,成本增加 2 万元以下需经设计总监批准; 2-5 万元需经总经理批准; 5 万元以上的需报管理公司批准,批准后由设计院正式出具设计变更单下发实施。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的,工程部应立即反馈给规划设计部及成本控制部。
e 规划设计部每月月中将上月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按因设计质量问题、因甲方提出变更两类分专业汇总报设计总监、总经理及成本委员会各成员并抄送设计院。
4.3.5 现场签证费用的控制。
a 工程部是现场签证费用的责任部门,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是各专业现场签证费用控制的责任人。
b 工程部在与监理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将现场签证费用不超出目标现场签证费用的条款写入合同中,并明确奖惩办法。
c 现场签证审批权限: 2 万元以下的需经工程总监批准; 2-5 万元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5 万元以上的需报管理公司批准。
d 现场签证分“正常类”、“特急类”签证。
“正常类”签证的办理应遵循先估价后施工的原则,凡是现场签证事项一经提出 8 天以后再施工的,都视为正常类签证,必须先定价(估价)后实施;正常签证的办理需在 8 天内完成。
“特急类”签证的办理是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特急类签证的办理原则是边施工边洽谈,但必须在开工后十天内办妥全部手续。
e 工程部每月月中讲上月所发生的现场签证费用按专业汇总报工程总监、总经理及成本委员会各成员并抄送监理公司。
4.4 分项工程完成一个月内,成本控制部应将该工程成本控制情况书面报告设计总监、工程总监、总经理及工程造价小组各成员并抄送设计院、监理公司。
4.5 工程竣工结算后成本控制部在一周内按土建和安装工程统计出分部分项工程单位成本、建筑面积单位成本、可售面积单位成本及总费用变更增加比例、各专业设计变更费用增加比例、总现场签证费用增加比例、各专业现场签证费用增加比例,为后续工程的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4.6 造价控制的奖罚
4.6.1 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公司根据整个工程的成本控制情况,对成本控制成绩优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按节约成本额的 5% 提成予以奖励,对成本超过目标成本的责任部门和个人按超出额的 2% 予以处罚,从年终奖中扣除。
4.6.2 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公司根据整个工程的设计变更费用统计,设计变更总费用低于目标设计变更费用时,予以设计院节约额的 5% 的奖励,设计变更总费用高于目标设计变更费用时,则予以设计院超出金额的 5% 的罚款,罚款从预留的设计费中扣除。
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公司根据整个工程的现场签证费用统计,对非设计变更所发生的的现场签证费用低于目标现场签证总费用时,予以监理公司节约额的 5% 的奖励;当现场签证费用高于目标现场签证总费用时,予以监理公司超出额的 2% 的罚款,罚款从预留的监理费用中扣除。
4.7 建设中财务方面控制方案
4.7.1 资金来源方面
a 控制目标
b 控制方法
4.7.2 资金使用方面
a 控制目标
b 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