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问题一直是造价员关心的热点,汇总了结算中的5个典型的案例,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实用的参考,后续工作中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有理有据地争取自己的利益。 1
结算问题一直是造价员关心的热点,汇总了结算中的5个典型的案例,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实用的参考,后续工作中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有理有据地争取自己的利益。
Q: 一个项目到手,项目二次经营如何考虑? 如何着手了解这方面知识? 企业利润一般通过哪些方面获取? 除了签证变更以外,例如省人工省材料,可以增加自己利润空间吗?
A: 二次经营就是利用中标后在过程中管控时增加价款,结算时高价结算从中获得利润。一般在成本管理中不主张去做二次经营,所谓的二次经营是个体企业老板提出的概念。
2、克扣分包,拖欠分包工程款或漏算工程量和扣款等方式;
3、盯着甲方过程管控中失误或合同内的漏洞发生索赔。
以上三点对成本运营有很大弊端,如果这个个体老板就这一个项目干完就改行,那就可以这么处理。如果有合作的概念就不要参与过多的手段去争取二次经营。增加三方矛盾或故意失职行为会使行业的道路越走越窄。
节省人工节省材料是成本管控中的事情(一次经营),利润是在投标时预先测算好的,也就是相对固定的,在管理过程中一部分测算的风险因素如不发生,可转变成利润求得最大化。
Q: 有一个厂房建设场地原为农田,按设计要求在厂房建造时,厂房地坪范围内的耕植土应清除,基础必须埋在稳定土层下200mm处。甲方委托土方公司(第三方)清除了耕植土,招标清单中没有另列土方清挖项。我方开工后,在开挖槽基时发现,一部分基础开挖深度虽已达设计标高,下面还有池塘淤泥必须清除,我方让甲方签证处理。现在我应该怎么去办理签证?应该怎么去处理最终结算问题?
A: 先与甲方沟通出联系函,表明按照常规应该挖到原土层。这时甲方会同意施工方案做签证处理。擅自挖深再找甲方要签证单这样被动很多,往往签证办理很困难,未预见的事项让甲方想办法或参与处理,表明甲方认可此处理方案,办理也顺利。
在签证的同时,要施工方画出草图大样标出尺寸和深度,甲乙双方都签字确认。最终结算这个草图作为签证的附件存在,可以证明超挖数量及回填数量。若槽底面积过大还需要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回填方案,对回填夯实或灰土换填要求做出设计方案。
Q: 老板跟班组口头谈好了下浮率,然后让我调整价格。 调整完以后,老板发现价格太高,比如调后100万,他非让我调成90万。 然后班组要跟我对账,可是我不知道怎么对,请问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我想直接推回给老板,可是好像作为一个员工这样做不好。
A: 这是因为解决结算的方式不对,结算之前都得为自己留有余地。结算内容由合同内、签证变更、零星用工、分包诉求四部分组成。诉求就是一个尾巴,可以有争议的都归到诉求中,有的企业单位总经理不问结算内容,可以直接处理争议结算完成;有的企业单位总经理有各种怀疑,这样就要把诉求给总经理定夺。要把事实说清楚,合同内的价格多少,有依据的结算多少如实上报给总经理,诉求争议部位的内容可以做成理由充分的汇报,理由不充分的占比汇报,总经理批下来有多少那就是他自己解决的问题,总经理推脱让你解决就是默认了结算,只有争议的放权给你处理。
已经做好的基数老板还让你下调,站在经营理念上说老板要“砍”掉这个分包人,将来不合作了。可以拖着分包人不结算,放慢结算时间,资金占用利息一年也是12%,分包人等一年实际就扔掉12%的利润,给老板讲明白这个道理,有些聪明的分包人会扔掉一部分结算争议,先去拿到结算款。
站在公平立场要先看分包人实际投入成本是多少,这个项目赚了多少钱,合作是主要的目标,考虑全局整个企业发展着想。
Q: 我们是审计部门,申报的结算里,同一材料单价有高有低,审计单位按照低的统一修改了,作为施工单位只能接受这样修改吗? 合同签的是固定单价合同,在合同里也出现类似的情况。
A: 同类材料不同价,争议处理方法。处理结果有三种情况可以借鉴,如下:
Q: 合同清单工程量是绿化3000平方,现在绿化改种其他植物。因为植物品种多,所以量都是重新上报。结果上报的工程量为4000平方,说是合同清单本身就是少算了。那结算时,是要按实结算给4000平方,还是应该按总量3000平方来结算?
个人的理解,合同清单少算了,视为施工单位的优惠,种植物按比例下调,总量还是按3000平方结,但施工单位的意思是按实结,重新报就得重新按实结。
A: 合同变更是按照合同约定变更的计价方法结算的。如若约定同比下浮方式结算,变更的所有内容按约定结算。一般情况下,变更超出合同额的15%要有补充协议的。
如若施工过程中变更15%以上时未办理任何手续,并且合同中未明确变更结算方式,可按照市场成本价格按实结算。变更部分参照市场价格或以往已建工程协商结算,如若达不成结算协议,可由仲裁或上诉方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