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2022年合肥市污水厂污泥建材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项目预算金额为2800万元,服务期限为12个月。 按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将合肥市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60%含水率为主,少量 80%含水率)进行建材利用处置,本项目污泥处置量约 300 吨/日,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拟采购 2-3 家污泥处置服务单位,在完成污泥处置相关手续的前提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服务类下,按照片区进行任务划分,综合得分排名第 1 的中标人负责处置瑶海区范围内污水厂污泥,综合得分排名第 2 的中标人负责处置包河区范围内污水厂污泥,综合得分排名第 3 的中标人负责处置经开区范围内污水厂污泥(如本项目中标人为 2 家,则经开区范围内的任务由综合排名第 1 的中标人负责)。原则按上述区域进行污泥分配,考虑污泥处置的不确定性,采购人将根据合同执行实际情况,对处置范围作合理调整。
5月12日,2022年合肥市污水厂污泥建材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发布,项目预算金额为2800万元,服务期限为12个月。
按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将合肥市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60%含水率为主,少量 80%含水率)进行建材利用处置,本项目污泥处置量约 300 吨/日,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项目拟采购 2-3 家污泥处置服务单位,在完成污泥处置相关手续的前提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服务类下,按照片区进行任务划分,综合得分排名第 1 的中标人负责处置瑶海区范围内污水厂污泥,综合得分排名第 2 的中标人负责处置包河区范围内污水厂污泥,综合得分排名第 3 的中标人负责处置经开区范围内污水厂污泥(如本项目中标人为 2 家,则经开区范围内的任务由综合排名第 1 的中标人负责)。原则按上述区域进行污泥分配,考虑污泥处置的不确定性,采购人将根据合同执行实际情况,对处置范围作合理调整。
2022年合肥市污水厂污泥建材利用处置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合肥市污水厂污泥建材利用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2日11点00分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BFFFZ00932
项目名称:2022年合肥市污水厂污泥建材利用处置服务
预算金额:2800万元
最高限价:2800万元
采购需求:合肥市污水厂污泥建材利用处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污泥处理服务期限为12个月,起始日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若中标人与采购人有正在执行的污泥建材利用处置服务协议,可以在原协议服务期满后执行本协议)。若中标人服务期内服务优良,服务期满,在年度预算能保障前提下,合同双方均无异议并经财政部门认可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不超过2次,续约期内按本次中标综合单价据实结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烧结类新型建材制造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5月13日09:00至2022年06月02日11:0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2日11点00分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2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