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重大变化-增加公共场所栏杆设置要求
看得见风
2022年08月23日 11:32:47
只看楼主

新规范:6.7.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 -4 公共场所栏杆离地面0.1m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  

新规范:6.7.3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当临空高度在24.0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当临空高度在24.0m及以上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上人屋面和交通、商业、旅馆、医院、学校等建筑临开敞中庭的栏杆高度不应小于1.2m

-4 公共场所栏杆离地面0.1m高度范围内不宜留空

 

解读:这两条中庭栏杆1.2m,栏杆底部0.1m不留空的要求非常重要!在实际使用时也非常人性化。


知识点:公共场所栏杆设置要求  

首层低窗是否需要设置防护栏杆


免费打赏
火星旅行
2022年08月23日 11:48:52
2楼

谢谢分享!!

看得见风:感谢评论支持

回复
一竖三横
2023年03月28日 16:20:51
3楼

底部0.1是“宜”啊,为啥“要求非常重要”?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