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0.1 地下工程岩体自稳能力,应按表E.0.1确定。 表E.0.1 地下工程岩体自稳能力 注:1 小塌方:塌方高度小于3m,或塌方体积小于30m3; 2 中塌方:塌方高度3m~6m,或塌方体积30m3~100m3; 3 大塌方:塌方高度大于6m,或塌方体积大于100m
E.0.1 地下工程岩体自稳能力,应按表E.0.1确定。
表E.0.1 地下工程岩体自稳能力
注:1 小塌方:塌方高度小于3m,或塌方体积小于30m3;
2 中塌方:塌方高度3m~6m,或塌方体积30m3~100m3;
3 大塌方:塌方高度大于6m,或塌方体积大于100m3。
E.0.2 边坡工程岩体自稳能力,应按表E.0.2确定。
表E.0.2 边坡工程岩体自稳能力
注:表中边坡指坡角大于70°的陡倾岩质边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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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工程岩体自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