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1-2022, 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 与 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现批准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1-2022,
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
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
与
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一、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第4.3.1、6.7.4、6.8.6、6.8.9条。
二、
《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第3.1.7、4.2.8条。
三、
《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 64-2017第3.0.2、4.3.3条。
四、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15第8.2.2、9.1.2条。
五、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第3.1.4、3.1.5、3.6.2、4.4.4、5.1.6、5.5.1、5.6.2、6.2.1、6.3.1、7.1.6、7.3.1、7.4.1、8.1.2、8.1.3、9.1.4、10.7.4条。
六、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336-2016第5.5.1条。
七、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 214-2010第3.1.2、4.12.1、4.12.2、4.12.4条。
八、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 103-2008第3.1.2、6.2.8、6.2.19、6.2.23、7.1.2条。
九、
《公共建筑吊顶工程技术规程》JGJ 345-2014第4.1.7、4.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