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编包含:第9章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特别提示:条文中,(黄色背景字体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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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编包含:第9章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特别提示:条文中,(黄色背景字体为强制性条文)
物业资产管理联盟
本章目录
9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9.1一般规定
9.2电动机
9.3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9.4自动旋转门、电动门、电动卷帘门和电动伸缩门窗.
9.5舞台用电及放映设备.
9.6医用设备
9.7交流充电桩
9.8其他用电设备
9??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9.1??一般规定
9.1.1??本章可适用于民用建筑中1kV及以下常用用电设备电气装置的配电设计。
9.1.2??常用用电设备电气装置的配电设计应采用效率高、能耗低、性能先进并符合相应产品能效标准及节能评价值要求的电气产品。
9.2??电动机
9.2.1??本节可适用于额定功率0.55kW及以上、额定电压不超过1kV的一般用途电动机。
9.2.2??当电动机使用地点的海拔、冷却介质温度与规定的工作条件不同时,其额定功率应按制造厂的资料予以校正。
9.2.3??具有主用、备用成组设备的二次控制回路电源应分别设置,并应由各自的保护装置保护。
9.2.4??电动机启动时,其端子电压应能保证机械要求的启动转矩,且在配电系统中引起的电压波动不应妨碍其他用电设备的工作。
9.2.5??交流电动机启动时,其配电母线上的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机频繁启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90%;电动机不频繁启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85%;
2??当电动机不频繁启动且不与照明或其他对电压波动敏感的负荷合用变压器时,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
3??当电动机由单独的变压器供电时,其允许值应按电动机启动转矩的条件确定;
4??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保证接触器线圈的电压不低于释放电压。
9.2.6??当设备有调速要求时,电动机的启动应与调速方式匹配。
9.2.7??当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时,笼型电动机应全压启动,否则应降压启动:
2
??电动机启动时,配电母线的电压应符合本标准第9
.2
.5
条第1
款的规定;
9.2.8??直流电动机宜采用调节电源电压或电阻器降压启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启动电流不应超过电动机的最大允许电流或制造厂的规定值;
9.2.9??交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并应根据电动机的用途分别装设过负荷与断相保护。
9.2.10??交流电动机的短路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台电动机宜单独装设短路保护,但当总计算电流不超过20A
,且允许无选择地切断负荷时,3
台及以下电动机可共用一套短路保护电器。
2
??根据工艺要求,必须同时启、停的一组电动机,不同时切断将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时,
这组电动机必须共用一套短路保护电器
。
3
??短路保护电器宜采用熔断器、断路器的瞬动过电流脱扣器或带有短路保护功能的控制与保护
开关电器(CPS)
,也可采用带瞬动元件的过电流继电器。保护器件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短路保护兼作单相接地故障保护时,应在每个相导体上装设;
2)
仅作短路保护时,熔断器应在每个相导体上装设,瞬动过电流脱扣器、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CPS)
或带瞬动元件的过电流继电器应至少在两相上装设;
3)
当只在两相上装设时,在有直接电气联系的同一供电系统中,保护器件应装设在相同的两相上。
9.2.11??电动机正常运行、正常启动或自动启动时,短路保护器件不应误动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正确选择保护电器的使用类别,熔断器、断路器、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CPS)
、过电流继电器应选用保护电动机型;
2
??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应根据其安秒特性曲线计及偏差后,略高于电动机启动电流和启动时间的交点来选取,并不得小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当电动机频繁启动和制动时,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应再加大1
级~2
级;
3
??瞬动过电流脱扣器或过电流继电器瞬动元件的整定电流,应取电动机启动电流周期分量最大有效值的2
倍~2
.5
倍。
9.2.12??交流电动机的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台电动机宜分别装设接地故障保护电器,但共用一套短路保护的数台电动机可共用一套接地故障保护器件;
2
??当电动机的短路保护器件满足故障防护要求时,应采用短路保护器件兼作间接电击防护中的接地故障保护;
3
??水泵房中的生活水泵电动机应加装灵敏度为300mA
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做接地故障保护。
9.2.13??交流电动机的过负荷保护应按下列规定装设:
1
??连续运行的电动机,应装设过负荷保护,过负荷保护宜动作于断开电源。
2
??对于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可不装设过负荷保护。当运行中可能堵转时,应装设堵转保护,其时限应保证电动机启动时不动作。
3
??过负荷保护器件宜采用热继电器、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CPS)
、过负荷继电器;对容量较大的电动机,可采用反时限的过电流继电器。根据环境和设备要求,合理选择热磁式或电子式的过负荷保护;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温度保护装置。
4
??过负荷保护器件的动作特性应与电动机的过负荷特性匹配。电动机正常运行、正常启动或自动启动时,过负荷保护器件不应误动作;必要时,可在启动过程的一定时限内短接或切除过负荷保护器件;过负荷保护器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热继电器、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CPS)
、过负荷继电器的整定电流,应接近并不小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式中:Izd
——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电流(A)
;
Kk
——可靠系数,动作于断电时取1
.2
,作用于信号时取1
.05
;
Kjx
——接线系数,接于相电流时取1
.0
,接于相电流差时取1
.73
;
5
??过负荷保护器件应根据设备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类型,标准的过负荷保护器件通电时的动作电流应符合表9
.2
.13
的规定。
????当电动机启动时间超过30s
时,应配置与电动机过负荷特性相匹配的非标准过负荷保护器件,或采用本条第4
款的措施。
6
??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与设备的运行特性匹配,轻载负荷应选用10A
类或10
类过负荷保护电器,中载负荷宜选用20
类过负荷保护电器,重载负荷宜选用30
类过负荷保护电器。
7
??对于消防排烟风机、消防补风机、正压送风机等无备用风机的消防设备,不宜装设过负荷保护,当装设过负荷保护时应仅动作于信号,且声光警示信号送至消防控制室。
8
??对于设有固定备用泵的消防泵类等设备,其工作泵的过负荷保护应动作于跳闸,备用泵过负荷保护时应仅动作于信号,且声光警示信号送至消防控制室。此时固定备用泵也可不装设过负荷保护。
9
??对于消防与平时兼用的单速风机,按消防负荷设置保护;对于消防与平时兼用的双速风机,平时按普通风机设置保护,消防时按消防类风机设置保护。
9.2.14??交流电动机的断相保护应按下列规定装设:
1
??当连续运行的三相电动机采用熔断器保护时,应装设断相保护;当采用低压断路器保护时,宜装设断相保护;
2
??对于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可不装设断相保护;
3
??断相保护器件宜采用带断相保护的热继电器,也可采用温度保护或专用的断相保护装置。
9.2.15??按工艺或安全因素不允许自启动的交流电动机,应装设低电压保护。
9.2.16??直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并应根据需要装设过负荷保护、堵转保护;他励、并励、复励电动机宜装设弱磁或失磁保护;串励电动机和机械有超速危险的直流电动机应装设超速保护。
9.2.17??交流电动机的主回路应由隔离电器、短路保护电器、控制电器、过负荷保护电器、附加保护器件和线缆等组成。
9.2.18??交流电动机主回路的隔离电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2
??隔离开关应把电动机及其控制电器与带电体有效地隔离;
3
??隔离开关宜装设在控制电器附近或其他便于操作和维修的地点;
5
??采用带隔离功能的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CPS)
,应能同时断开主电路和控制电路,且能防止被无意识地开断。
9.2.19??交流电动机主回路的短路保护电器应与其负荷侧的控制电器和过负荷保护电器相配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短路情况下,非重要电动机负荷的接触器、热继电器可损坏,但不应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和不应损坏其他器件(1
类配合)
。重要电动机负荷的接触器、启动器的触点可熔化,且应能继续使用,但不应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和不应损坏其他器件(2
类配合)
。
2
??电动机主回路各保护器件在短路条件下的性能、过负荷继电器与短路保护电器之间选择性配合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
部分:总则》GB14048
.1
的规定。
3
??接触器或启动器的短时耐受电流不应小于安装处的预期短路电流。
9.2.20??交流电动机主回路的短路保护电器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特性应符合本标准第9
.2
.10
条的规定;兼作电击防护中的故障防护时,还应符合本标准第7
章的有关规定;
2
??短路保护电器应满足短路分断能力的要求,且短路保护电器的分断能力不应小于保护电器安装处的预期短路电流。
9.2.21??交流电动机主回路的控制电器及过负荷保护电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3
??控制电器的使用类别应符合电动机的类型及工作制式;
4
??控制电器宜装设在电动机附近或其他便于操作和维修的地点;过负荷保护电器宜靠近控制电器或为其组成部分。
9.2.22??交流电动机主回路的线缆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动机主回路线缆的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当电动机为短时或断续工作时,应使其在短时负载下或断续负载下的载流量不小于电动机的短时工作电流或标称负载持续率下的额定电流。
2
??电动机主回路的线缆应按机械强度和电压损失进行校验。对于必须确保可靠的线路,尚应校验在短路条件下的热稳定。
3
??绕线转子电动机转子回路线缆的载流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启动后电刷不短接时,不应小于转子额定电流;当电动机为断续工作时,应采用在断续负载下的载流量;
2)
启动后电刷短接时,当机械的启动静阻转矩不超过电动机额定转矩的35
%时,不宜小于转子额定电流的35
%;当机械的启动静阻转矩为电动机额定转矩的35
%~65
%时,不宜小于转子额定电流的50
%;当机械的启动静阻转矩超过电动机额定转矩的65
%时,不宜小于转子额定电流的65
%;当线缆的截面积小于16mm2
时,宜选大一级。
9.2.23??交流电动机的控制回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台电动机的控制回路宜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而当主回路短路保护电器的额定电流不超过20A
,控制回路断电不会造成严重后果时,可不另装设。
2
??控制回路的电源和接线应安全、可靠,简单适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TN和TT系统中的控制回路发生故障时,应能防止电动机意外启动和无法停车;必要时,可在控制回路中装设隔离变压器;
2) 对可靠性要求高的复杂控制回路,可采用直流电源供电;直流控制回路宜采用不接地系统,并应装设绝缘监视;
3) 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50V或直流120V的控制回路的接线和布线,应能防止引入较高的电位。
3
??电动机控制按钮或控制开关,宜装设在电动机附近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在控制点不能观察到电动机或所拖动的机械时,应在控制点装设指示电动机工作状态的信号和仪表。
4
??自动控制、联锁或远方控制的电动机,应有就地控制和解除远方控制的措施,当突然启动可能危及周围人员安全时,应在电动机旁装设启动预告信号和应急断电开关或自锁式按钮,对于自动控制或联锁控制的电动机,还应有手动控制和解除自动控制或联锁控制的措施。
5
??对操作频繁的可逆运转电动机,正转接触器和反转接触器之间除应有电气联锁外,还应有机械联锁。
9.2.24??电动机的其他保护电器或启动装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动机主回路宜采用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CPS)
,除应按其功能选择外,尚应符合本节对保护电器的相关要求,且技术指标均不得低于分立元器件。
2
??民用建筑中,除消防设备外,大功率的水泵、风机宜采用软启动装置;电动机由软启动装置启动后,宜将软启动装置短接,并由旁路接触器或内置旁路接触器接通电动机主回路;每台电动机宜分别装设软启动装置,对具有“主用/
备用”的电动机组,软启动装置仅用于启动电动机时,可共用一套软启动装置;选用软启动装置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电磁兼容标准的规定。
3
??电动机主回路中可采用电动机综合保护器。电动机综合保护器应具有过负荷保护、断相保护;可增加三相不平衡、过电压、欠电压、剩余电流、温度测试、测量显示功能、控制功能、通信功能等附加保护功能。
9.2.25??交流电动机当机械工作在不同工况时,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情况下,电动机宜采用调速装置,调速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电磁兼容标准的规定。当控制电器能满足控制要求时,长时间通电的控制元件宜采用节电型产品。
9.3??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9.3.1??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负荷分级,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民用建筑各类建筑物的主要用电负荷分级的规定。客梯的供电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负荷的客梯,应由双重电源的两个低压回路在末端配电箱处切换供电;
2
??二级负荷的客梯,宜由低压双回线路在末端配电箱处切换供电,至少其中一回路应为专用回路;
4
??无人乘坐的杂物梯、食梯、运货平台可为三级负荷;
5
??三级负荷的客梯,应由建筑物低压配电柜中一路专用回路供电。
9.3.2??客梯及客货兼用的电梯均应具有断电就近自动平层开门功能。
9.3.3??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供电容量,应按其全部用电负荷确定。向多台电梯供电时,应计入同时系数。
9.3.4??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主电源开关和线缆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台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装设单独的隔离保护电器;
3
??保护电器的过负荷保护特性曲线应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的负荷特性曲线相匹配;
4
??选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供电线缆时,应按其铭牌电流及其相应的工作制确定,线缆的连续工作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并应对供电线缆电压损失进行校验;
5
??对有机房的电梯,其主电源开关应设置在机房入口处;
6
??对无机房的电梯,其主电源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便于操作处,并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9.3.5??机房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轿厢、机房和滑轮间的机械通风、空调装置;
2) 轿顶、机房、底坑的电源插座;
3) 井道照明、电梯楼层指示;
4) 报警装置。
2
??机房内应设有固定的照明,地表面的照度不应低于200lx
,机房照明电源应与电梯电源分开,照明开关应设置在机房靠近入口处。
4
??在气温较高地区,当机房的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或空调装置。
6
??机房内配线应采用电线导管或槽盒保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线导管或槽盒。
9.3.6??电梯井道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梯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管道、线缆等。
2
??井道内应设置照明,且照度不应小于
50lx
,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在距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各装一盏灯,中间每隔不超过7m的距离应装设一盏灯,并应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控制开关;
2) 轿顶及井道照明宜采用24V的半导体发光照明装置(LED)或其他光源,当采用220V光源时,供电回路应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4
??井道内敷设的线缆应是阻燃型,并应使用难燃型电线导管或槽盒保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线导管或槽盒。
5
??附设在建筑物外侧的电梯,其布线材料和方法及所用电器器件均应考虑气候条件的影响,并应采取相应防水措施。
9.3.7??当二类高层住宅中的客梯兼作消防电梯时,应符合消防装置设置标准,并应采用下列相应的应急操作。其供电应符合本标准第13.7.13条的规定。
2
??正常电源转换为消防电源时,消防电梯应能及时投入;
3
??发现灾情后,客梯应能迅速停落至首层或事先规定的楼层。
9.3.8??电梯的控制方式应根据电梯的类别、使用场所条件及配置电梯数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9.3.9??客梯及客货兼用电梯的轿厢内宜设置与安防控制室、值班室的直通电话;消防电梯应设置与消防控制室的直通电话。
9.3.10??电梯机房、井道和轿厢中电气装置的故障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建筑物的用电设备采用同一接地系统时,可不另设接地网;
2
??与电梯相关的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槽盒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与保护接地导体(PE)
连接,电梯的金属构件,应做等电位联结。
9.4??自动旋转门、电动门、电动卷帘门和电动伸缩门窗(返回本章)
9.4.1??对于出入人流量较大、探测对象为运动物体的场所,其自动旋转门的传感器宜采用微波传感器。对于出入人流量较小的场所,其自动旋转门的传感器宜采用红外传感器或超声波传感器。
9.4.2??自动旋转门、电动门、电动卷帘门、电动伸缩门应由就近的配电装置单独回路供电。
9.4.3??自动旋转门、电动门控制箱应设置在操作和维护方便处,配出回路应设置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
9.4.4??电动卷帘门控制箱应设置在卷帘门附近,在卷帘门的一侧或两侧应设置手动控制按钮,其安装高度宜为中心距地1.4m。
9.4.5??室外带金属构件的电动伸缩门的配电线路,应设置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并应做等电位联结。
9.4.6??自动旋转门、电动门和电动卷帘门的所有金属构件及附属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做等电位联结。
9.4.7??电动开启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电动开启窗的启闭力应满足开启的工作负载要求,当一个开窗器的启闭力不足以开启一扇窗时,应安装两个或多个开窗器;开窗器的防护等级应为IP54
及以上;
2
??电动开启窗宜设置风、雨感应器,并自带锁窗功能;
3
??具有消防排烟功能的电动开启窗,供电电源应满足消防电源的要求,应具有自检及消防优先功能,应能在接收到来自消防控制系统或感烟感温探测器的动作信号后自动开启电动窗,并输出反馈信号;
4
??在电动开启窗附近容易接触的地方应设置手动紧急启动装置,启动按钮应为红色,并具有正常、开窗和故障三种显示。
9.5??舞台用电及放映设备
9.5.1??舞台照明每一回路的负载容量,应满足所选用的调光设备各回路输出容量的要求。
9.5.2??舞台照明调光回路数量,应根据剧场等级、规模确定。
9.5.3??舞台照明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舞台照明设备的供电线路,应采用专用接插件连接,接插件额定容量应有足够的裕度;
2
??由晶闸管调光装置配出的舞台照明线路宜采用单相配电;当采用三相配电时,宜每相分别配置中性导体,当共用中性导体时,中性导体截面积不应小于相导体截面积的2
倍。
9.5.4??乐池内谱架灯和观众厅座位牌号灯宜采用24V及以下电压供电,光源可采用24V的半导体发光照明装置(LED),当采用220V供电时,供电回路应增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9.5.5??舞台调光控制器的选择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舞台照明调光控制器的选择:小型剧场可选择带预选装置的控制器,中型及以上规模的剧场宜选择带计算机的控制器。
2
??舞台照明调光控制台宜安装在观众厅池座后部灯光控制室内,监视窗口宽度不应小于1
.20m
,窗口净高不应小于0
.60m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9.5.6??调光柜和舞台配电设备应设在靠近舞台的单独房间内。
9.5.7??对配电系统产生谐波干扰的调光器宜就地设置滤波装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第22.3节的规定外,尚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调光回路应选用金属导管、金属槽盒敷设,并不宜与电声等对电磁骚扰敏感线路平行敷设。当调光回路与电声线路平行敷设时,其间距应大于1m
;当垂直交叉时,间距应大于0
.5m
。
2
??电声、电视转播设备的电源不应直接接在舞台照明变压器上。
9.5.8??舞台照明负荷宜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需要系数Kx宜符合表9.5.8的规定。
9.5.9??舞台电动悬吊设备的控制,宜选用带预选装置的控制器,控制台的位置可安装在舞台左侧的一层天桥上,并宜设在封闭的小间内。
9.5.10??舞台电力传动设备的启动装置可就地安装,控制电器可按需要设在便于观察机械运行的地方。
9.5.11??舞台设备供电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1
??舞台照明或电力设备的变压器容量,可按下式计算:
????照明负荷需要系数Kx
应按本标准表9
.5
.8
选取,电力负荷需要系数Kx
宜取0
.4
~0
.9
。裕量系数Ky
宜取1
.1
~1
.2
。
2
??舞台电力负荷应包括舞台各类电动悬吊设备的电力负荷和舞台的电气传动设备的电力负荷。
3
??当舞台用电设备的供电系统中接有在演出过程中可能频繁启动的交流电动机,且当其启动冲击电流引起电源电压波动超过±3
%时,宜与舞台照明负荷分设变压器。
9.5.12??舞台监督、调度指挥用的声、光信号装置或对讲电话及闭路电视系统,应根据剧场等级、规模确定,舞台监督主控台宜设在台口内右侧。
9.5.13??舞台用电设备应根据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形式确定采用接地保护措施。
9.5.14??电影放映设备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影放映设备宜设交流稳压装置供电,供电电压偏差允许值宜为±5%;电源线与信号线等弱电线应分别敷设;
2??电影放映室照明不应影响观众观看电影放映效果;
3??电影放映室应设置局部等电位端子板,数字放映机的外壳、信号源服务器和音频还音系统等应与局部等电位端子板连接,电影放映室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
4??电影院门厅、休息厅等处宜设通知观众入席的音响信号。
9.6??医用设备
9.6.1??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医院电气设备工作场所分类要求。在医疗用房内禁止采用TN-C系统。
9.6.2X射线诊断机、X射线CT机及ECT机,应按断续工作制配电;X射线治疗机、电子加速器及NMR-CT机(核磁共振)应按连续工作制配电。
9.6.3??医用放射线设备的供电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X
射线管的管电流大于或等于400mA
的射线机,应由变电所或配电室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2 CT
机、电子加速器的主机和附属设备应分别供电,且供电回路不少于两个,其中主机部分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3 X
射线机不应与其他电力负荷共用同一回路供电;
4
??多台单相、两相医用射线机,应接于不同的相导体上,并宜使三相负荷平衡;
5
??当为X
射线机设置配套的电源开关箱时,电源开关箱应设在便于操作处,并不得设在射线防护墙上。
9.6.4??保护电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X
射线机房装设的与X
射线诊断机配套使用的电源开关和保护电器,应按不小于X
射线机瞬时负荷的50
%与长期负荷100
%中的较大值进行参数计算,并选择相应的电源开关和保护电器;
2
??当电源控制柜随设备供货时,不应重复设置电源开关和保护电器,供电线路始端应设隔离电器及保护电器,规格应比X
射线机按第1
款规定确定的计算电流大1
级~2
级。
9.6.5 X射线机供电线路导线截面积,应根据下列条件确定:
1
??单台X
射线机供电线路导线截面积应按满足X
射线机电源内阻要求选用,并应对选用的导线截面积进行电压损失校验;
2
??多台X
射线机共用同一条供电线路时,其共用部分的导线截面积,应按供电条件要求的电源内阻最小值X
射线机确定的导线截面积至少再加大一级。
9.6.6??根据设备的使用要求,在同位素治疗室、电子加速器治疗室应设置门、机联锁控制装置。
9.6.7 NMR-CT机的扫描室的电气管线、器具及其支持构件不得使用铁磁物质或铁磁制品。进入室内的电源电线、电缆必须进行滤波。
9.7??交流充电桩
9.7.1??本节可适用于民用建筑室内外安装的交流充电桩,安装在室外的充电桩的防水防尘等级不应低于IP65。
9.7.2??交流充电桩供电电源应采用单相、交流220V电压,电压偏差不应超过标称电压的+7%、-10%;额定电流不应大于32A。
9.7.3??计算单台交流充电桩容量时需考虑充电机的功率因数和效率,计算多台交流充电桩总容量时尚需考虑同时系数。
9.7.4??交流充电桩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并应符合本标准第7.6节和第7.7节相关规定;
2??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应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A型RCD。
9.7.5??交流充电桩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具有外部手动设置参数和实现手动控制的功能和界面;
2
??显示各状态下的相关信息,包括运行状态、故障报警、充电电量、计费信息等;
3
??设置急停开关,在充电过程中可使用该装置紧急切断输出电源;
4
??在充电过程中,当充电出现异常时,交流充电桩应立即自动切断输出电源。
9.7.6??安装在公共区域内的公用交流充电桩应配置电能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交流充电桩的充电计量装置应选用交流多费率有功电能表,应采用直接接入式,电压220V
,电流10A(40A)
,频率50Hz
?,准确等级2
.0
级;
3
??交流充电桩应能采集交流电能表数据、计算充电电量,显示充电时间、充电电量及充电费用等信息,应具备与上级监控管理系统的通信接口;
4
??交流充电桩应显示本次充电电量,并可将该项清零;
5
??交流充电桩可至少记录100
次充电行为,记录内容包括充电起始时间、起始时刻电量值、结束时刻、结束时间电量值和充电量。
9.7.7??安装在公共区域或停车场的交流充电桩应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防撞击措施:
9.7.8??保护接地端子应与保护接地导体可靠连接。
9.7.9??交流充电桩电源进线宜选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2级、产烟毒性为t1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为d1级的电线、电缆。
9.8??其他用电设备
9.8.1??电辐射供暖、电热缆的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辐射供暖、电热缆设备的每根发热电缆应单独装设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2
??不同温度要求的房间,电辐射供暖、电热缆不应共用一根发热电缆;每个房间宜通过发热电缆温控器单独控制温度;
3
??发热电缆温控器的工作电流不得超过发热电缆的额定电流,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可采用温控器、接触器等控制设备实现控制功能;高大空间、浴室、卫生间、游泳池等区域,应采用测量地面温度的温控器;对需要同时控制室温和限制地表温度的场合应采用双温型温控器;
5
??每根发热电缆安装前均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线路阻抗和绝缘性能的测试。
9.8.2??电伴热的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伴热设备的每个发热电缆配电线路,应分别装设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并验算全线启动电流;电伴热带的电气保护应与温度保护装置配合。
2
??根据安装环境和条件选择电伴热类型,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塑料或表面涂有油漆,而不能可靠接地的容器和管道上应选用屏蔽型产品;
2)
管道内介质如有腐蚀性或电缆有可能接触腐蚀性的化学品,应选用防护型产品。
3
??电伴热带的配电导线载流量应根据其容量选择。
4
??应根据管道周围安装环境及空间尺寸,确定选择采用直线敷设还是螺旋敷设。
5
??电伴热系统安装时,被伴热管道必须全部施工完毕,应进行压力试验(
或/
和气密试验)
,并符合有关要求。
6
??每根发热电缆安装前均应进行电路连续性和绝缘性能的测试,系统绝缘电阻应大于50M
Ω。
7
??电伴热带应与被伴热管道(
或设备)
贴紧并固定,固定电伴热带时,扎带材料应根据管道的温度选用,严禁用金属丝绑扎。
9.8.3??电干、湿桑拿室的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干、湿桑拿室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装设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2
??电干、湿桑拿室内不应设置电源插座,除加热器自带的开关外,所有照明、设备电源开关均应设在蒸房外;
3
??电干、湿桑拿室距顶板0
.3m
处,温度超过90
℃时,应自动断开加热器及蒸汽泵电源;
4
??电干、湿桑拿室的可导电部分应设置等电位联结。
9.8.4??升降停车设备的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升降停车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装设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2
??升降停车设备的金属导轨、金属构件及为其供电的电源应设置等电位联结。
9.8.5??擦窗机的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擦窗机的配电线路,应装设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2
??屋顶行走台车的室外供电插座应每隔
10m~15m
设置一个,其防护等级应满足
IP65
及以上,且安装高度宜设置在距屋面
0.5m
及以上;
3??
屋顶擦窗机操作装置应同时设置在吊篮及屋顶台车上,且操作优先权应可互换;
4??
屋顶擦窗机的升降机构除设有断电自动刹车外,还应设有机械响应式后备制动机构;
5
??屋顶擦窗机应设置在建筑物防雷保护的范围内,其金属导轨及金属构件均应与屋面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且每根金属导轨及每个金属构件与防雷装置的连接点不应少于2处
。屋顶擦窗机为双导轨时,应每隔14m
~28m
将两根导轨跨接电气连接一次。
9.8.6??厨房设备的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厨房设备的配电线路应装设过负荷保护、短路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2
??厨房设备电源开关除设备上自带的开关外,宜布置在干燥、便于操作的场所,并满足安装场所相应的防护等级要求;
3??
厨房内电缆槽盒、设备电源管线,应避开明火2.0m以外敷设;
4
??厨房内电缆槽、盒应避开产生蒸汽等热气流2
.0m
以外敷设;
知识点:建筑物防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