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编包含:第6章 ?自备电源 特别提示:条文中,(黄色背景字体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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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目录
6自备电源
6.1自备柴油发电机组
6.2应急电源
6.3不间断电源
6??自备电源
6.1??自备柴油发电机组
6.1.1??本节可适用于民用建筑自身供电需要,发电机额定电压为10kV及以下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和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的工程设计。
6.1.2??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和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的机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宜布置在建筑的首层、地下室、裙房屋面。当地下室为三层及以上时,不宜设置在最底层,并靠近变电所设置。机房宜靠建筑外墙布置,应有通风、防潮、机组的排烟、消声和减振等措施并满足环保要求。
2??机房宜设有发电机间、控制室及配电室、储油间、备品备件储藏间等。当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不大于1000kW或总容量不大于1200kW时,发电机间、控制室及配电室可合并设置在同一房间。
3??发电机间、控制室及配电室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4??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设施。
6.1.3??自备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和备用柴油发电机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组容量与台数应根据应急或备用负荷大小以及单台电动机最大启动容量等综合因素确定。当应急或备用负荷较大时,可采用多机并列运行,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并机台数不宜超过4台,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并机台数不宜超过7台。额定电压为230V/400V的机组并机后总容量不宜超过3000kW。当受并机条件限制时,可实施分区供电。
2??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容量可按配电变压器总容量的10%~20%进行估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宜按下列方法计算的最大容量确定:
1) 按需要供电的稳定负荷来计算发电机容量;
2) 按最大的单台电动机或成组电动机启动的需要,计算发电机容量;
3) 按启动电动机时,发电机母线允许电压降计算发电机容量。
3??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容量的选择,应按工作电源所带全部容量或一级二级负荷容量确定。
4??当有电梯负荷时,在全电压启动最大容量笼型电动机情况下,发电机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当无电梯负荷时,其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75%。当条件允许时,电动机可采用降压启动方式。
5??当多台机组需要并机时,应选择型号、规格和特性相同的机组和配套设备。
6??宜选用高速柴油发电机组和无刷励磁交流同步发电机,配自动电压调整装置。选用的机组应装设快速自启动装置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
7??当发电机房设置不能满足周边环境噪声要求时,宜选择自带消声处理装置的发电机组。
8??柴油发电机组的单机容量,额定电压为3kV~10kV时不宜超过2400kW,额定电压为1kV以下时不宜超过1600kW。
93kV~10kV高压发电机组的电压等级宜与用户侧供电电压等级一致。
6.1.4??机组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机房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设备布置应符合机组运行工艺要求。
2??机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机组宜横向布置;
2) 机房与控制室、配电室贴邻布置时,发电机出线端与电缆沟宜布置在靠控制室、配电室侧;
3)机组之间、机组外廊至墙的净距应满足设备运输、就地操作、维护检修或布置附属设备的需要,有关尺寸不宜小于表6.1.4的规定,如图6.1.4所示。
3??辅助设备宜布置在柴油机侧或靠机房侧墙。
4??不同电压等级的发电机组可设置在同一发电机房内,当机组超过两台时,宜按相同电压等级相对集中设置。
5??机组热风管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热风出口宜靠近且正对柴油机散热器;
2)热风管与柴油机散热器连接处,应采用软接头;
3)热风出口的面积不宜小于柴油机散热器面积的1.5倍;
4)热风出口不宜设在主导风向一侧,当有困难时,应增设挡风墙;
5)当机组设在地下层,热风管无法平直敷设引出时,其热风管弯头不宜超过两处,且应计算风管的阻力损失。
6??机组排烟管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每台柴油机的排烟管应单独引至排烟道,宜架空敷设,也可敷设在地沟中;排烟管弯头不宜过多,且能自由位移;水平敷设的排烟管至排烟道宜设0.3%~0.5%的坡度,并应在排烟管最低点装排污阀;
2) 排烟管的室内部分采用架空敷设时,应敷设隔热保护层;
3) 机组的排烟阻力不应超过柴油机的背压要求,当排烟管较长时,应采用自然补偿段,并加大排烟管直径;当无条件设置自然补偿段时,应装设补偿器;
4) 排烟管与柴油机排烟口连接处应装设弹性波纹管;
5) 排烟管过墙应加保护套,伸出屋面时,出口端应加装防雨帽;
6) 非增压柴油机应在排烟管装设消声器;两台柴油机不应共用一个消声器,消声器应单独固定。
7??机房设计时应采取机组消声及机房隔声综合治理措施,治理后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相关规定。
6.1.5??机房配电线缆选择及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房、储油间采用的电力电缆或绝缘电线宜按多油污、潮湿环境选择;
2??发电机配电屏的引出线宜采用耐火型铜芯电缆、耐火型母线槽或矿物绝缘电缆;
3??控制线路、测量线路、励磁线路应选择铜芯控制电缆或铜芯电线;
4??控制线路、励磁线路宜穿钢导管埋地敷设或沿桥架架空敷设;电力配线宜采用电缆沿电缆沟敷设或沿桥架架空敷设;
5??当设电缆沟时,沟内应有排水和排油措施。
6.1.6??附属设备的控制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附属设备电动机的控制方式应与机组控制方式一致;
2??柴油机冷却水泵宜采用就地控制和随机组运行联动控制;
3??高位油箱供油泵宜采用就地控制或液位控制器进行自动控制。
6.1.7??控制室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室的位置应便于观察、操作和调度,通风应良好,进出线应方便。
2??控制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通过,亦不应安装无关设备。
3??控制室内控制屏(台)的安装距离和通道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控制屏正面操作宽度,单列布置时,不宜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宜小于2.0m;
2)离墙安装时,屏后维护通道不宜小于0.8m。
4??当控制室的长度大于7m时,应设有两个出口,出口宜在控制室两端。控制室的门应向外开启。
5??当不需设控制室时,控制屏和配电屏宜布置在发电机端或发电机侧,其操作维护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屏前距发电机端不宜小于2.0m;
2)屏前距发电机侧不宜小于1.5m。
6.1.8??发电机组的自启动与并列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6.1.9??发电机组的中性点工作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0??储油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2??柴油发电机房接地与通信应符合下列规定:
6.1.13??柴油发电机房给水排水专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6.1.14??柴油发电机房供暖通风专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4??安装自启动机组的机房,应满足机组自启动温度要求;当环境温度达不到启动要求时,应采用局部或整机预热措施;在湿度较高的地区,应考虑防结露措施。
6.2??应急电源
6.2.1??本节可适用于应急电源装置(EPS)作为应急照明系统备用电源时的选择和配电设计。
6.2.2 EPS的选择和配电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EPS应按负荷性质、负荷容量及备用供电时间等要求选择。
2??电感性和混合性的照明负荷宜选用交流制式的EPS;纯阻性及交、直流共用的照明负荷宜选用直流制式的EPS。
3 EPS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所连接的应急照明负荷总容量的1.3倍。
4 EPS的蓄电池初装容量应按疏散照明时间的3倍配置,有自备柴油发电机组时EPS的蓄电池初装容量应按疏散照明时间的1倍配置。
5 EPS单机容量不应大于90kVA。
6 EPS的切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用作安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
2)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其他场所不应大于5s;
3)用作备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
4)当需要满足金属卤化物灯或HID气体放电灯的电源切换要求时,EPS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3ms。
7??当负荷过载为额定负荷的120%时,EPS应能长期工作。
8 EPS的逆变工作效率应大于90%。
6.3??不间断电源
6.3.1??本节可适用于不间断电源装置(UPS)的选择和配置。
6.3.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UPS:
6.3.3UPS的选择,应按负荷性质、负荷容量、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等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3.4??当UPS容量较大时,宜在电源侧采取高次谐波的治理措施。
6.3.5UPS的交流输入端可配置输入滤波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6.3.7??当UPS输出端的隔离变压器为TN-S、TT接地形式时,中性点应接地。
6.3.8??大容量UPS应具有标准通信接口,并应对第三方软件开放。
6.3.9??大容量UPS宜具有对每节蓄电池监测的功能,并能在监视屏上显示。
6.3.10UPS宜分区域相对集中设置。
6.3.11??当UPS的输入电源直接由自备柴油发电机组提供时,其与柴油发电机容量的配比不宜小于1:1.2。蓄电池初装容量的供电时间不宜小于15min。
知识点:自备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