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监理,由建设单位自管?看清楚了再说!
李老八先生
2022年09月26日 09:04:35
只看楼主

该公众号已被封禁 《取消监理,由建设单位自管!》之类的消息一夜之间刷爆了工程圈。仿佛一夜之间监理就被取消了。监理是不是要取消了,我是不是要失业了?  


《取消监理,由建设单位自管!》之类的消息一夜之间刷爆了工程圈。仿佛一夜之间监理就被取消了。监理是不是要取消了,我是不是要失业了?


 

意思要失业了?

快吃不上饭啦


 

 

这是要把监理逼上绝路的节奏

这政策纯属扯淡,取消监理?开玩笑呢!是体制和制度没有搞好,不是监理的原因,是使用和人的事!难道靠自我监管吗?一群外行在乱搞!


 



 

试行一段时间就知道了,有监理和没监理肯定会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不能因为小部分监理素质差就否决这个行业


 

监理行业属于夕阳产业,监理工程师属于夕阳武士,大家给点面子,散了吧


监理行业已经没有未来了!


 

也好,监理不背锅了。


小编想说:断章取义和造谣式传播确实是一些自媒体的拿手好戏!

部分工程可以自行决定用不用监理,变成了取消监理。

支持非必须监理项目自我管理,变成了建设单位自管。

事实上,《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是2000年就出台的政策啊!早就规定了必须监理的范围,现在各省的文件,很多不过是再次强调而已。

给建设单位更多的选择,符合当前放管服改革的趋势,也给真正用心做监理的企业带来了机遇。

再者,自管模式并非现在才有,而是一直都作为项目管理的一种形式存在着。自管就意味着取消监理吗?简直是谬论!

我们看看2015年交通运输部的副部长冯正霖对自管模式的分析。

最近一个时期,对工程管理的“自管模式”讨论得很热闹,各种说法都有,其中担忧的成分更大。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
“您在全国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上提出创新项目管理模式,其中第一种就是自管模式,监理行业对这种模式颇为担忧,一些省份正在搞试点,如何理解和把握不再强制实施社会监理?”冯正霖副部长马上回应: “自管模式并不是不要监理”
自管,不是不要监理,不要监理单位,不要质量管理,更不是放弃监理而由建设单位包打天下,强化质量监督、质量监理依然是建设管理不可缺少的核心环节。放弃监理,躲避监理,抵制监理,都是对“自管模式”不正确的理解。
大家对自管模式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特别是民营监理企业占比较大的省份,这种忧虑感更为强烈。某地一位业主单位负责人就表示, 既然是自管模式,就没必要请监理了;有的项目还表示,如果实行自管模式,只需从监理单位找几个人过来。这样监理企业岂不沦为劳务输出单位?
大家的忧虑还来自对市场的担心。“背靠大树好乘凉”,大型交通建设集团承建的项目如果采用自管模式,显然首先考虑的是本系统的企业,一旦这种模式扩大化,势必挤压本就竞争激烈的市场份额,使竞争更为白热化,这种形势难免使身后没有“大树”的企业心里发慌。
冯正霖副部长对自管模式是这么表述的: “由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建设管理法人统一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的全部工作”。如果“不要监理”,则完全没必要在后面加上“不再强制实行社会监理”这句话。可见,把这个模式理解成“不要监理”,要么是对讲话精神理解不透,要么就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出现了“选择性”地理解
其实,自管模式推行的范围相当有限,尤其是在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调整的情况下,实施自管模式的项目需“特批”,因此大家也不必过于担心。
据悉,由部公路局负责牵头的《推进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已列入交通运输部2015年重点任务清单。为了帮助监理企业适应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多样化要求,做好工程监理工作,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近期将组织召开“部分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负责人座谈会”,探讨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尤其是“自管模式”中如何更好地发挥监理作用的思路与途径。
相信通过多渠道的沟通和交流,顶层设计将会更多地考虑合理的行业诉求, 要尽量避免政策误读对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为监理的作用和意义在工程实践中一再被证实,一再被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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