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地块 占地面积:23655.13平方米 地理位置:广东省东莞市建设路61号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洪梅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洪梅镇中心小学、广东广电网络东莞洪梅营业厅、洪梅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东莞市洪梅镇教育管理中心 未来规划:中小学及幼儿园用地(R6)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地块
占地面积:23655.13平方米
地理位置:广东省东莞市建设路61号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洪梅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洪梅镇中心小学、广东广电网络东莞洪梅营业厅、洪梅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东莞市洪梅镇教育管理中心
未来规划:中小学及幼儿园用地(R6)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8 月 1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 号〕和《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东府〔2017〕54 号)、《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东环〔2018〕310 号)以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8〕19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经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被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或者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用于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公共服务场所等项目开发及建设。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地块拟规划为中小学及幼儿园用地(R6),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9月。根据调查情况,1982年前,地块主要为荒地;1982年,地块内进行平整,平整实施过程不涉及外来填土;平整后,地块西北部主要为荒地占地面积约为7600平方米;地块东北部区域新建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占地面积约为7000平方米;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于地块东北部区域新建1栋5层教学楼,占地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地块南部区域新建一座东莞市洪梅中学,占地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洪梅中学内新建有1栋2层中学饭堂,1栋2层综合楼,1栋5层教学楼,占地面积分别约为200平方米,300平方米,1300平方米;地块南部边界区域为人行道,占地面积约为500平方米。1997年,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于地块北部区域新建1栋3层综合楼,占地面积约为400平方米;2001年至2002年,地块西北部主要为荒地,占地面积约为7600平方米;地块南部洪梅中学迁出地块;其中地块原洪梅中学东南部区域与地块西北部区域和地块东北部区域,合并为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原洪梅中学教学楼作为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并新建1个校车棚,占地面积约为300平方米,用于临时停放校车;地块原洪梅中学西南部区域闲置;2003年,地块西北部区域进行平整,平整实施过程不涉及外来填土;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于地块西北部区域分别新建1栋1层建筑物用作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器材室和1块混凝土平台,占地面积分别约为200平方米和300平方米,分别用于存放学校体育活动所需的器材和日常学校活动;地块西部沿着边界区域开始建设临街商铺,占地面积约为300平方米;地块西南部区域划为洪梅镇中心幼儿园,包括原洪梅中学的饭堂、综合楼等,幼儿园占地面积约为3800平方米;且地块西南部区域新建1栋3层教学楼,用作洪梅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占地面积约为700平方米;2004年至2005年,地块西北部区域的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运动场、器材室、杂物室、操场舞台均建设完成,其中运动场占地面积约为4000平方米,器材室占地面积约为200平方米,杂物室占地面积约为100平方米,操场舞台占地面积约为300平方米;地块西部边界区域的临街商铺建设完成,占地面积约为800平方米;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将地块东北部区域教学楼拆除,并改建为1栋5层宿舍楼,用作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宿舍;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于地块北部区域新建1座地下消防水池,尺寸约为5m×3m×1.5m,并在消防水池北部新建一座泵房,泵房占地面积约为50平方米;2010年,地块西南部洪梅镇中心幼儿园撤出地块,原洪梅镇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变更为洪梅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原洪梅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变更为东莞市洪梅镇教育管理中心,原洪梅镇中心幼儿园饭堂闲置;2012年,2019年,广东广电网络租赁地块西南部区域的闲置饭堂,用作广东广电网络东莞洪梅营业厅;2022年,地块现今西北区域、东北区域和东南区域均为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其中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西北区域为运动场,运动场西部为混凝土平台、北部为器材室和杂物室;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东北区域为少年宫、宿舍楼、配套泵房和空地,少年宫东侧为地下消防水池,少年宫北侧为配套泵房;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东南区域为教学楼、校车棚和临时停车场;地块西南部区域有3栋建筑,从西到东依次为广东广电网络营业厅、洪梅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东莞市洪梅镇教育管理中心,其余区域为临时停车区域;地块西部边界区域为临街商铺;地块南部边界区域为人行道。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土壤污染风险较高的重点区域包括地块校车棚和临时停车区域,初步确定各个重点区域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东莞市建设用地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评审技术要点》(东环办〔2019〕5号)、《东莞市建设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指引意见》中相关要求,定性评估阶段应准确划定污染边界及范围。若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位数应不少于6个。纯商铺住宅区域需满足6400平方米布设不少于1个采样点位要求。考虑本地块占地面积为23655.13 m2,历史上不涉及工业生产企业,主要为荒地、教育用地等,应按6400 m2不少于1个采样点位进行布点,采用专业判断法布设6个点位。调查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并在调查地块周边范围内尽量不受人为干扰的地方布设2个土壤采样对照点。
土壤钻探采样于2022年9月11日完成,地下水建井于2022年9月11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于2022年9月15日完成。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及报告编制由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钻探、建井由东莞市鲲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分析等由广东龙汇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完成。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含地块外2个土壤对照点),现场共采集29个土壤样品(含2个对照点样品,另采集3个现场平行样品);调查地块钻孔深度为6.0m,土壤样品从非硬化表层开始向下采集,分别采集4-5层不同深度样品,监测项目为:pH、含水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基本项目,加测选测项目:石油烃(C10-C40)。根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的pH值范围为5.8~8.8,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有检出,所有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标准。
调查组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设计深度为6.0m,现场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另采集1个平行样),采样深度为水位0.5m以下,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 / T14848-2017)中的地下水质量指标,包括浑浊度、pH、铜、六价铬、汞、砷、镉、铅、镍,加测选测项目:石油烃(C10-C40)。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为评价标准,地下水监测井GW1、GW2、GW3的浑浊度超标倍数分别为2.7倍、3.8倍、3.3倍。浑浊度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且在东莞市地下水环境出现超限值情况较常见(具体超标情况见《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印发)09.21》),且场地后续不开采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本场地地下水浑浊度的轻度超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其余检出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及其相应限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认为东莞市洪梅镇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中小学及幼儿园用地(R6)要求,地块无需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