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从“把牢底线要求,确保更新改造工作安全有序”“聚焦难题攻坚,统筹推进更新改造工作”“兼顾需要与可能,合理安排2023年更新改造计划任务”等4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要明确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城关镇)、社区和专业经营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程,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抓紧制定印发本省份和城市(县)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原则上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省级方案制定。各城市(县)应明确改造项目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建立更新改造台账,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和设施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应改尽改。同时,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年度改造计划,系统谋划各类管道更新改造工作,确保整体协同。严禁以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为名,随意破坏老建筑、砍伐老树等。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严禁截留、挪用。精简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健全快速审批机制。推动片区内各类管道协同改造,合理确定施工方案,同步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更新改造,避免改造工程碎片化,造成重复开挖、“马路拉链”、多次扰民等。坚决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当不慎操作破坏燃气等管道引发事故,坚决防止过度或不必要的“破墙打洞”。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从“把牢底线要求,确保更新改造工作安全有序”“聚焦难题攻坚,统筹推进更新改造工作”“兼顾需要与可能,合理安排2023年更新改造计划任务”等4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工作要求。
通知指出,要明确市、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和街道(城关镇)、社区和专业经营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规则、责任清单和议事规程,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抓紧制定印发本省份和城市(县)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原则上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省级方案制定。各城市(县)应明确改造项目清单和分年度改造计划,建立更新改造台账,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和设施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应改尽改。同时,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年度改造计划,系统谋划各类管道更新改造工作,确保整体协同。严禁以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为名,随意破坏老建筑、砍伐老树等。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严禁截留、挪用。精简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健全快速审批机制。推动片区内各类管道协同改造,合理确定施工方案,同步推进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管道更新改造,避免改造工程碎片化,造成重复开挖、“马路拉链”、多次扰民等。坚决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当不慎操作破坏燃气等管道引发事故,坚决防止过度或不必要的“破墙打洞”。
通知要求,结合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建立“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改造解决问题”的机制,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地上地下开发建设统筹上下功夫,加强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桥梁改造建设、综合管廊建设等项目的协同精准,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结合更新改造,同步对燃气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施,完善燃气等管道监管系统,实现城市燃气等管网和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同步推进用户端加装安全装置。鼓励将燃气等管道监管系统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等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并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立法工作,因地制宜细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违建拆除执法,加快解决第三方施工破坏、违规占压、安全间距不足、地下信息难以共享等城市管道保护突出问题。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进力度,加快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加强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保障安全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全、更舒心、更温馨。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尽快自下而上研究确定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计划,更有针对性做好项目储备和资金需求申报工作,变“钱等项目”为“项目等钱”。要坚持早部署、早安排、早实施,2023年计划改造项目应于2022年启动项目立项审批、改造资金筹措等前期工作。
通知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组织相关部门、行业专家,组成巡回调研指导工作组,聚焦破解难题,加强对各地的调研指导。同时,将对工作成效显著的省份,重点总结其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政策机制;对工作进展有差距的省份,重点开展帮扶指导,帮助其健全机制、完善政策、明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