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关于《安徽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背景依据及起草过程
截至2021年,安徽全省高速公路通车运营里程已达5146公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提升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高速公路养护管理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实际需要,决定出台《安徽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在起草过程中,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参考了河南、浙江、湖北等省相关办法,并征求了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厅机关有关处室意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安徽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九章,四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分十条,主要为制定目的、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养护原则、养护内容、养护目标等。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分四条,对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各市(省直管市、县)交通运输局、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的养护管理职责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养护巡检,分三条,对高速公路养护巡检方式、频次、巡查内容等提出要求。
第四章路况检评,分四条,对路况检评的内容、方式等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日常养护,分八条,对日常养护的定义、实施模式、管理方式等进行了规定等。
第六章养护工程,分十条,对养护工程的定义、分类、任务、资金使用范围、管理方式、前期工作、计划、设计、施工、验收等进行了规定。
第七章养护管理信息化,分两条,对信息化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等进行规定。
第八章监督检查,分四条,主要对建立常态化评价、阻断信息报送、信用评价、养护管理强制等机制作出规定。
第九章附则,分两条,主要对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分类细目进行了规定
《高速公路养护分类细目(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