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设计变更注意事项 根据 《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20]283号) ,设计变更需注意以下要求: 1、 设计变更 是指自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
3、 重大设计变更 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初步设计批复的有关建设任务和内容进行调整,导致工程任务、规模、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发生变化,工程总体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布置及结构型式、重要机电与金属结构设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发生重大变化,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环境和运行管理等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1)工程任务和规模
①工程任务:工程防洪、治涝、灌溉、供水、发电等主要设计任务
②工程规模
A.水库总库容、防洪库容、死库容、调节库容
B.正常蓄水位、汛期限制水位、防洪高水位、死水位、设计洪水位、校核洪水位,以及分洪水位、挡潮水位等特征水位
C.供水、灌溉及排水工程的范围、面积、工程布局;干渠(管)及以上工程设计流量、设计供(引、排)水量
D.大中型电站或泵站的装机容量
(2)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①工程防洪标准、除涝(治涝)标准
②工程等别、主要建筑物级别
(3)工程布置及建筑物
A.挡水、泄水、引(供)水、过坝等主要建筑物位置、轴线、工程布置、主要结构型式
B.主要挡水建筑物高度、防渗型式、筑坝材料和分区设计、结构设计
C.主要泄水建筑物设计、消能防冲设计
D.引水建筑物进水口结构设计
E.主要建筑物基础处理方案、重要边坡治理方案
②电站、泵站工程
A.主要建筑物位置、轴线
B.厂区布置、主要建筑物组成
C.电(泵)站主要建筑物型式、基础处理方案
D.重要边坡治理方案
A.水源、取水方式及输水方式
B.干渠(线)及以上工程线路、主要建筑物布置及结构型式,以及建筑物基础处理方案、重要边坡治理方案
C.干渠(线)及以上工程有压输水管道管材、设计压力及调压设施
A.堤线及建筑物布置、堤顶高程
B.堤防防渗型式、筑堤材料、结构设计、护岸和护坡型式
C.对堤防安全有影响的交叉建筑物设计方案
(4)机电及金属结构
A.水电站水轮机型式、布置型式、台数
B.大中型泵站水泵型式、布置型式、台数的变化
C.压力输水系统调流调压设备型式、数量
A.出线电压等级在110kV及以上的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接入点、主接线型式、进出线回路数以及高压配电装置型式
B.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泵站供电电压、主接线型式、进出线回路数、高压配电装置型式
C.大型泵站高压主电动机型式、起动方式
A.具有防洪、泄水功能的闸门工作性质、闸门门型、布置方案、启闭设备型式
B.电站、泵站等工程应急闸门工作性质、闸门门型、布置方案、启闭设备型式
(5)施工组织设计
①水库枢纽和水电站工程的混凝土集料、土石坝填筑料、工程回填料料源
②水库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导流建筑物级别、导流标准及导流方式
7、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 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 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并报 项目主管部门 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