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16.1 安全管理目标 16.1.1 安全管理目标 本合同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四无一杜绝一创建”。“四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负伤率3‰以下,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16.1 安全管理目标
16.1.1 安全管理目标
本合同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四无一杜绝一创建”。“四无”即无工伤死亡事故,负伤率3‰以下,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死亡事故,无火灾、洪灾事故;“一杜绝”即杜绝重伤事故;“一创建”即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做到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措施保证、确保人员、设备及工程安全。
16.1.2 安全管理目标的实施方案
建立严格的经济责任制是实施安全管理目标的中心环节;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管理从严是做好安全事故的超前防范工作,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基础;机构健全、措施具体、落实到位、奖罚分明,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关键。
项目部成立项目经理挂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施工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落实安全责任考核制,实行安全责任金“归零”制度,把安全生产情况与每个员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使安全生产处于良好状态。
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全线按安全标准工地进行管理,采用安全易发事故点控制法,确保施工安全。
16.2 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16.2.1 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部项目经理领导下的,由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质量安全部、工程技术部、机电物资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人组成的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工区、厂、队和部室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保证全面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工区、厂队设专职安全员,各部门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在质量安全部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本项目部、工区、厂、队、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各施工作业班班长为兼职安全员,在队专职安全员的指导下开展班组的安全工作,对本班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全面负责,确保本班人员按照业主的规定和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措施进行施工,不违章作业。
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图16—1。
16.2.2 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项目经理主要职责
(1)项目部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负责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监察人员的素质和数量。
(3)坚决按规定配发和使用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和用具。
(4)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奖惩分明。
(5)严格执行“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检查生产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情况,总结生产的同时总结安全工作”的“三同时”制度。
2.项目副经理职责
(1)协助项目部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每旬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原则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落实。
(3)主持召开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分析会,及时向业主及监理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4)及时掌握工程安全情况,对安全工作做的较好的班组、作业队要及时推广。
3.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协助项目安全副经理召开工程项目安全事故分析会,提出安全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
(2)对重要项目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工作。
4.质量安全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执行建设单位与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发出的有关规定和指令,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本项目开工前,结合项目部的实践编写通俗易懂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规程袖珍手册。经监理单位审批后分发给全体职工。
安全防护规程手册的内容包括:
1)安全帽、防护鞋、工作服、防尘面具、安全带等常用防护品的使用。
2)汽车驾驶和运输机械的使用
3) 用电安全
4) 地下开挖作业的安全
5) 模板作业的安全
6) 爆破作业的安全
7) 混凝土作业的安全
8)沥青砼作业的安全
9)机修作业的安全
10)压缩空气作业的安全
11)意外事故的救护程序
12)防洪和防气象灾害措施
13) 信号和报警知识
14)其它有关规定
(3)遵照《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手册》制定各工作面、各工序的安全生产规程,经常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尤其对新进场的员工要坚持先进行安全生产基本常识的教育后才允许上岗的制度。
(4)主持工程项目安全检查工作,确定检查日期、参加人员。除正常定期检查外,对施工危险性大、节假日前后等的施工部位还应安排加强安全检查。
(5)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总结和统计报表工作,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
5.安全员职责
(1)每天巡视各施工面,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及是否有违章作业情况,一旦发现及时制止。施工队和班组安全员在班前交待注意事项,班后讲评安全,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2)参加安全事故的处理。
16.3 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逐级签定安全责任书,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定好各自的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目的,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施工生产,做到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安全保证体系见图16—2。
16.4 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
1.本项目实行安全生产四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安全副经理领导下的质量安全部负责,二级管理为工区安全监察处,三级管理由作业厂队负责,四级管理由班组负责。
2.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条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照颁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负责制,人人做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3.本项目开工前,由质量安全部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土方开挖、运输、坝坡维护、混凝土浇筑、基础处理等作业,编制和实施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安全。
4.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凡参加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保存资料,质量安全部专职安全员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记录。
5.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
(1)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和从事特殊作业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2)未经安全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未进行三级教育的新工人不准上岗,变换工作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3) 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且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按期复审,并设专人管理。
(4)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职工整体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项目部要保证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规定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质量安全部每旬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安全员每一天进行一次巡视检查。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进行整改和验收。
7.按照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火工产品的采购、运输、加工、保管、使用等工作项目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审查和检查。炸药必须存放在距工地或生活区有一定安全距离的仓库内,不得在施工现场堆放炸药。
8.按月进行安全工作的评定,实行重奖重罚的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部制定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报表和事故调查报告书。
9.建立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对项目部内部发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都要追究到底,直到所有预防措施全部落实,所有责任人全部得到处理,所有职工都吸取了事故教训。
16.5 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我公司项目部以往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结合本工程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防触电电击事故;
2.防高处坠落事故;
3.防行车交通事故。
16.5.1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雷电等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停车场、修理场等严格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2.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按照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挂标牌,现场道路符合《工厂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78-84的规定。
3.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且经地方政府消防部门检查认可,并使这些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满足消防要求。消防器材设有专人管理不能乱拿乱动,组成一支由15~20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均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公安部门的规定,室内不能堆放易燃品;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堆放在有火种的场所或近旁。
5.施工现场实施机械安全安装验收制度,机械安装要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所有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使用期间定机定人,保证设备完好率。
6.氧气瓶不得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设置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氧气与乙炔发生器要隔离存放。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TGJ46-88规定执行。
8.确保必需的安全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设施齐备,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9.在施工现场,配备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负责工程及施工物资、机械装备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备足够数量的夜间照明和围挡设施;该项保卫工作,在夜间及节假日也不间断。
10.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卫生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急救医护人员,急救人员应具有至少五年以上的急救专业经验,并与当地医院签定医疗服务合同。
11.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16.5.2 混凝土浇筑安全措施
1.工作台、踏板、脚手架的承重量,不得超过设计要求,并在现场挂牌标明。脚手架与工作台的木板应铺设严密,木板的端头必须搭在支点上。
2.吊装模板时,工作地段有专人监护。
3.在吊运材料和设备时,人员与车辆不得穿行。
4.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时,应符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
5.检查修理压浆机械及管路时,应停止并切断风源和电源。
6.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或管道,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行。
16.5.3 运输安全措施
1.各类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2.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3.装碴时将车辆停稳并制动。
4.运输车输文明行驶,不抢道、不违章,施工区内行驶速度不能超过20km/h。
5.不得酒后开车,严禁上班时间饮酒。
6.长途运输必须配备两名司机。
7.配齐操作、保养人员,确保不打疲劳战,杜绝因疲劳连续工作造成安全事故。
16.5.4 供电与电气设备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等每季度测定一次绝缘强度,移动式电动机,潮湿环境下电气设备使用前应检查绝缘电阻,对不合格的线路设备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2.洞内配电变压器严禁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严禁由地面上中性点接地的变压器或发动机直接向洞内供电。
3.线路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和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告牌。
4.非专职电气值班员,不得操作电气设备。
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并站在绝缘板上。
6.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绝缘,使用前应时进行绝缘检查。
7.低压电气设备宜加装触电保护装置。
8.电气设备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如皮带和齿轮等),必须加装遮栏或防护罩。
9.36v以上的电气设备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金属外壳、构架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10.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均有当班人员进行外表检查。
1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和调试工作,必须由专职的电气维修工进行。
16.5.5 防洪、防火、防盗及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1.防洪及安全渡汛措施
(1)在汛期前,成立以项目部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防洪领导小组,组建抗洪抢险队,并配备足够的抗洪抢险物资及机械设备,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随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不良天气时,采取昼夜巡逻制度,发现险情,及时汇报,以便及时抢险,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2)指派专门人员与当地气象部门密切联系,获取有关水文气象等情报资料,并作出科学预测分析,为防洪决策、实施提供充分的依据。
(3)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严格管理,保证施工的进展满足防洪度汛的要求,同时避免洪水对建筑物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4)合理布局,消除隐患。在生产临时建筑和生活区周围修建畅通的排水渠道。
(5)做好开挖边坡的防护、截水沟和防洪排水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及防止水土流失。
(6)健全通讯系统,保证各施工工区及项目部与外界的联系,在事故易发点设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保证施工设备、人员的投入数量,并使其正常运转,确保主体工程施工进度,保证主体工程施工期安全渡汛。
(8)施工期、防汛渡汛期间,所有设备、人员服从当地防汛部门、业主的统一调配。
2.防火、防盗及危爆物品管理措施
(1)清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和助燃物。
(2)生活区及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同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3)施工期间要特别做好防火灾工作,密切配合当地护林部门做好周围山区林木的防火工作,在林区设置防火标志,加强平时警戒巡逻。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杜绝职工烧电炉、乱扔烟头的不良习惯。
(5)在生活区及工地重要电器设备周围,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防止雷击起火,造成安全事故。
(6)在工地及生活区的照明系统要派人随时检查维修保养,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
(7)在生活区、工地现场、料场,指派专人24h轮班看守,防止生产生活物品、材料、机具设备被盗,及其他事故发生。
16.5.6 劳动安全措施
1.制定安全作业规章制度,在施工中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不仅限于):
(1)车辆运输安全作业制度;
(2)用电安全须知及电路架设养护作业制度;
(3)各种机械的操作规则及注意事项;
(4)有关劳动保护法规的执行措施;
(5)各种安全标志的协调规则及维护措施;
(6)高空安全作业制度;
(7)起重安全作业制度;
2.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牢记“安全第一”的宗旨,安全员坚持持证上岗。
3.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易燃易爆品妥善保管,工程材料合理堆放,各种交通、施工信号标志完备,供电线路畅通、架设正确。施工现场紧张有序,施工工序有条不紊。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4.加强班组建设。选好班组长、安全员,执行“三工、三检”和“周一”安全互检,集思广益,发现问题,找出隐患,杜绝“三违”,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认真实行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与违章作业,保证防护设施的投入,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管理科学、技术先进、防护可靠的基础上。
6.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定期发给在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水鞋、手套、手灯、防护面具和安全带等,并按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发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