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所处的气候区域, 对应执行北方采暖地区、 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对 建筑物围护结构(含墙体、 屋顶、 门窗等) 、 供热采暖或空调制冷(热)系统进行改造, 使其热工性能和供能 系统的效率符合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所谓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是指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所处的气候区域,
对应执行北方采暖地区、 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以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对
建筑物围护结构(含墙体、 屋顶、 门窗等) 、 供热采暖或空调制冷(热)系统进行改造, 使其热工性能和供能
系统的效率符合相应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 “十一五” 期间,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首先从北方采暖地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
能改造做起。 目前, 建设部已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
的实施意见》 , 将“十一五” 期间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1.5亿平方米分解到15个省、 自治
区、 直辖市,并提出了此项工作开展的指导思想、 工作目标、主要原则、 工作任务、 改造方案及配套措施。
财政部已出台《关于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专门安排补
助资金, 用于对安装热计量装置及节能改造的奖励。 目前我区已将承担700万平方米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任务
进一步分解到所辖地、 州、 市。 各地、 州、市也已完成了相关摸底调查、 制定了改造方案和工作计划, 同时
各地还在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节能改造投、融资模式及改造模式, 寻求本地节能改造工作开展的最佳途径。 乌鲁
木齐市、 昌吉、 巴州等地已率先开展了一批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试点工作。 并且积极研究相关经济激
励政策, 在节约能源, 提高居住环境质量的同时确保百姓利益。
知识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原则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