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口旁地块 占地面积:56429.48 m2 地理位置: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口旁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大朗镇规划管理所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大朗西站建设工地、闲置荒地、居民区、大朗公安分局、东莞市洪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口旁地块
占地面积:56429.48 m2
地理位置: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口旁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大朗镇规划管理所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大朗西站建设工地、闲置荒地、居民区、大朗公安分局、东莞市洪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8 月 1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 号〕和《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东府〔2017〕54 号)、《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东环〔2018〕310 号)以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8〕19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当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经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被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或者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用于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公共服务场所等项目开发及建设。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口旁地块拟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5月~7月。根据调查情况,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口旁地块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口旁,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3.895074°,北纬22.935748°,地块占地面积为56429.48 m2。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历史卫星图像显示,1997年前,地块为荔枝林、农田、居民区。1997年~2020年期间,地块先后入驻东莞市大朗聚顺农庄、东莞市旭田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东莞市大朗通佰印刷厂、东莞市大朗万花饰品厂、如景苗木基地、东莞市洪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地块内涉及企业除东莞市洪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还在营外,其余企业均已搬离;地块东部区域于2018年为地块外南侧的万科·金地住宅区建设项目部,该项目部于2021年拆除并对该区域进行复绿;地块中部区域于2020年进行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大朗西站的建设并更改松佛路道路走向。地块内东部原厂房区域存在堆土,为周边居民自建房屋清挖的地基土方。2022年,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对地块进行收储。目前地块内主要为闲置厂房及建筑、居民区、大朗公安分局、东莞市洪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轨道交通1号线大朗西站的建设工地以及建筑材料堆放区域、荒地。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地块内土壤污染风险较高的重点区域包括地块原东莞市旭田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危险废物仓库、烤粉喷粉车间、污水排放口区域以及原东莞市大朗通佰印刷厂印刷车间,初步确定地块内不同区域的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铜、苯、乙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锡、锌。地块外东莞恒威电器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及东莞市特迈斯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两个企业,根据调查两个企业均有完整的硬底化处理,均做好完整的“三废”处理,对地块造成的污染影响可能性较小。
三、初步采样调查
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口旁地块占地面积为56429.48m2,土壤采样点位数不少于6个。考虑目标地块涉及工业生产等人员生活及等现象,根据历史影像图以及人员访谈,地块内除西南部林地区域土壤采样布点原则按每6400m2(80m×80m网格)不少于1个采样点位以外,地块内其余区域按照每1600m2(40m×40m网格)不少于1个采样点位结合专业判断法进行。目标地块内共布设30个土壤采样点,并在目标地块周边尽量不受人为干扰的地方布设2个土壤采样对照点。本次调查地块西部存在1处堆土,堆土区域共布设2个采样点位。
土壤钻探采样于2022年5月30日至6月1日完成,地下水建井于2022年5月30日至6月1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于2022年6月6日完成。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及报告编制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钻探、建井由东莞市鲲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分析等由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完成(其中土壤检测因子锡由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其余检测因子均由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32个土壤点位(含地块外2个土壤对照点)以及2个堆土点位,广东三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现场共采集137个土壤样品(含13个现场平行样品、2个对照点样品和2个堆土样品);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共采集33个土壤样品(含3个现场平行样品和2个对照点样品)。调查地块钻孔深度为6.0m~8.0m,土壤样品从非硬化表层开始向下采集,分别采集4-5层不同深度样品,监测项目为:pH、含水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基本项目,以及加测选测项目: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锡、锌。原东莞市旭田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区域加测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锡、锌。根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基本呈中性,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及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含量均有检出;检出的锌、锡均低于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 25.3)计算的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其余检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控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调查组在地块内布设4个地下水监测井,设计深度为8.0m,现场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1个平行样),采样深度为水位0.5m以下,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 / T14848-2017)中的地下水质量指标,包括浑浊度、pH、铜、六价铬、汞、砷、镉、铅、镍、石油烃(C10-C40)、苯、乙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锡、锌。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pH在6.1~6.4,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为标准,pH偏弱酸性,浊度超标倍数为0.33倍、1倍、1.67倍和0.33倍。pH和浑浊度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且在东莞市地下水环境出现超限值情况较常见(具体超标情况见《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印发)09.21》),且地块后续不开采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本地块地下水pH和浑浊度的轻度超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石油烃(C10-C40)指标低于计算的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其余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东莞市大朗镇松佛路口旁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要求,可满足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无需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