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采用的设计荷载应包括永久荷载、竖向可变荷载、风荷载、温度作用和地震作用。 2. 吊挂荷载宜按活荷载考虑。当吊挂荷载位置固定不变时,也可按恒荷载考虑。屋面设备荷载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即吊挂的管道、桥架、屋顶风机等,工程上常称为“吊挂荷载”或“附加荷载”。当其作用的位置和(或)作用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时,宜按活荷载考虑。当作用位置固定不变,也可按恒荷载考虑。 3. 当采用压型钢板轻型屋面时,屋面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的竖向活荷载的标准值应取0.5kN/m
1.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采用的设计荷载应包括永久荷载、竖向可变荷载、风荷载、温度作用和地震作用。
2. 吊挂荷载宜按活荷载考虑。当吊挂荷载位置固定不变时,也可按恒荷载考虑。屋面设备荷载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即吊挂的管道、桥架、屋顶风机等,工程上常称为“吊挂荷载”或“附加荷载”。当其作用的位置和(或)作用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时,宜按活荷载考虑。当作用位置固定不变,也可按恒荷载考虑。
3. 当采用压型钢板轻型屋面时,屋面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的竖向活荷载的标准值应取0.5kN/m2。
4. 设计屋面板和檩条时,尚应考虑施工及检修集中荷载,其标准值应取1.0kN且作用在结构最不利位置上;当施工荷载有可能超过时,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5.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属于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结构,因此,计算主钢架时,β系数取1.1是对基本风压的适当提高;计算檩条、墙梁和屋面板及其连接时取1.5,是考虑阵风作用的要求。通过β系数使本规范的风荷载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风荷载基本协调一致。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计算时,风荷载作用面积应取垂直于风向的最大投影面积,垂直于建筑物表面的单位面积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wk——风荷载标准值(kN/m2);
w0——基本风压(kN/m2),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值采用;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采用;当高度小于10m时,应按10m高度处的数值采用;
μw——风荷载系数,考虑内、外风压最大值的组合,按规范规定采用;
β——系数,计算主刚架时取β=1.1;计算檩条、墙梁、屋面板和墙面板及其连接时,取β=1.5。
6.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雪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Sk——雪荷载标准值(kN/m2);
μr——屋面积雪分布系数;
S0——基本雪压(kN/m2),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规定的100年重现期的雪压采用。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屋盖较轻,属于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雪荷载经常是控制荷载,极端雪荷载作用下容易造成结构整体破坏,后果特别严重,基本雪压应适当提高。因此,明确了设计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时应按100年重现期的雪压采用。
7. 为减小雪灾事故,轻型钢结构房屋宜采用单坡或双坡屋面的形式;对高低跨屋面,宜采用较小的屋面坡度;减少女儿墙、屋面突出物等,以减低积雪危害。
8. 各地区积雪的平均密度ρ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东北及新疆北部地区取180kg/m3;
(2)华北及西北地区取160kg/m3,其中青海取150kg/m3;
(3)淮河、秦岭以南地区一般取180kg/m3,其中江西、浙江取230kg/m3。
9. 设计时应按下列规定采用积雪的分布情况:
(1)屋面板和檩条按积雪不均匀分布的最不利情况采用;
(2)刚架斜梁按全跨积雪的均匀分布、不均匀分布和半跨积雪的均匀分布,按最不利情况采用;
(3)刚架柱可按全跨积雪的均匀分布情况采用。
10.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抗震设防类别和抗震设防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的规定采用,并应按下列原则考虑地震作用:
(1)一般情况下,按房屋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震作用;
(2)质量与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的结构,应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并计入扭转的影响;
(3)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9度时,应计算竖向地震作用,可分别取该结构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0%和20%,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30g时,可取该结构重力荷载代表值的15%;
(4)计算地震作用时尚应考虑墙体对地震作用的影响。
知识点:门式刚架荷载和荷载组合的效应的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