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结构建筑主要指屋盖、楼盖以及支承柱均由木材制作的下列中、小型木结构: (1)6~8度时,不超过二层的穿斗木构架、旧式木骨架、木柱木屋架房屋和康房,单层的柁木檩架房屋。 (2)9度时,不超过二层的穿斗木构架房屋、康房和单层的旧式木骨架房屋,不包括木柱木屋架和柁木檩架房屋。 2.木结构房屋以抗震构造鉴定为主,可不作抗震承载力验算。8、9度时Ⅳ类场地的房屋应适当提高抗震构造要求。抗震鉴定时,承重木构架、楼盖和屋盖的质量(品质)和连接、墙体与木构架的连接、房屋所处场地条件的不利影响,应重点检查。木结构房屋抗震鉴定时,尚应按有关规定检查其地震时的防火问题。
1.木结构建筑主要指屋盖、楼盖以及支承柱均由木材制作的下列中、小型木结构:
(1)6~8度时,不超过二层的穿斗木构架、旧式木骨架、木柱木屋架房屋和康房,单层的柁木檩架房屋。
(2)9度时,不超过二层的穿斗木构架房屋、康房和单层的旧式木骨架房屋,不包括木柱木屋架和柁木檩架房屋。
2.木结构房屋以抗震构造鉴定为主,可不作抗震承载力验算。8、9度时Ⅳ类场地的房屋应适当提高抗震构造要求。抗震鉴定时,承重木构架、楼盖和屋盖的质量(品质)和连接、墙体与木构架的连接、房屋所处场地条件的不利影响,应重点检查。木结构房屋抗震鉴定时,尚应按有关规定检查其地震时的防火问题。
3.木结构房屋的外观和内在质量宜符合下列要求:
(1)柱、梁(柁)、屋架、檩、椽、穿枋、龙骨等受力构件无明显的变形、歪扭、腐朽、蚁蚀、影响受力的裂缝和弊病。
(2)木构件的节点无明显松动或拔榫。
(3)7度时,木构架倾斜不应超过木柱直径的1/3,8、9度时不应有歪闪。
(4)墙体无空鼓、酥碱、歪闪和明显裂缝。
4.木柱木屋架的布置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梁柱布置不应零乱,并宜有排山架。
(2)木屋架不应为无下弦的人字屋架。
(3)柱顶在两个方向均应有可靠连接;被木梁间断的木柱与梁应有铁件连接;8度时,木柱上部与屋架的端部宜有角撑,多跨房屋的边跨为单坡时,中柱与屋架下弦间应有角撑或铁件连接,角撑与木柱的夹角不宜小于30°,柱底与基础应有铁件锚固。
(4)柱顶宜有通长水平系杆,房屋两端的屋架间应有竖向支撑;房屋长度大于30m时,在中段且间隔不大于20m的柱间和屋架间均应有支撑;跨度小于9m且有密铺木望板或房屋长度小于25m且呈四坡顶时,屋架间可无支撑。
(5)檩与椽和屋架,龙骨与大梁和楼板应钉牢;对接檩下方应有替木或爬木;对接檩在屋架上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60mm。
(6)木构件在墙上的支承长度,对屋架和楼盖大梁不应小于250mm,对接檩和木龙骨不应小于120mm。
(7)屋面坡度超过30°时,瓦与屋盖应有拉结;坐泥挂瓦的坡屋面,坐泥厚度不宜大于60mm。
5.柁木檩架的布置和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1)房屋的檐口高度,6、7度时不宜超过2.9m,8度时不宜超过2.7m。
(2)柁(梁)与柱之间应有斜撑;房屋宜有排山架,无排山架时山墙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
(3)瓜柱直径,6、7度时不宜小于120mm,8度时不宜小于140mm。
(4)檩与椽和柁(梁)应钉牢;对接檩下方应有替木或爬木,并与瓜柱钉牢或为燕尾榫。
(5)檩条支承在墙上时,檩下应有垫木或卧泥垫砖;
(6)房屋的屋顶草泥(包括焦渣等)厚度,6、7度时不宜大于150mm,8度时不宜大于100mm。
知识点:木结构房屋的抗震性能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