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标准、规范是我们工作的指南,标准、规范是最低要求,是性能化设计是方向。 标准、规范的分类: 技术标准的种类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标准等四类;按照标准的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具有基础性、权威性、主体性,是共同遵守的准则依据。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标准、规范是我们工作的指南,标准、规范是最低要求,是性能化设计是方向。
标准、规范的分类:
技术标准的种类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标准等四类;按照标准的适用范围,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个级别。
1)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具有基础性、权威性、主体性,是共同遵守的准则依据。
2)行业标准规范:行业标准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适用。行业适用。具有行业指导性、特定性,为各行业特点制定。
3)地方标准规范:地方标准是指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标准。具有补充性、特定性,为各地方特点制定。
4)企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标准在该企业内部适用。
标准、规范的地位、作用及相互关系: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均应执行;
国家标准高于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当条文内容互相冲突时,应以国家标准为准;以要求严格的标准为准;
在各种标准中,《强制性条文》高于一般条文;强制性条文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其他公共利益,为国家法律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不允许违反和变更,有违反的,国家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可能会产生严重性后果;
强制性条文应是完整的条,当特殊需要时可为完整的款; 强制性条文应采用黑体字标志 。
在同一级别的标准中,后出版的标准高于先出版的标准;
注意标准规范中对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必须 ”,反面词采用“ 严禁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应 ”,反面词采用“ 不应 ”或“ 不得 ”。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 宜 ”,反面词采用“ 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 可 ”;特别注意:后两种情况“ 宜 ”“ 可 ”,不能理解为可执行可不执行,没有特殊情况均应执行。
提醒注意:政策号令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措施。指导及时性较强,应积极学习、倡导并落实。
现行暖通主要标准、规范:
2010年开始实施的主要标准规范: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2012-10-01实施。
注意:《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已废止,现行版本是GB50019-2015《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GB/T50114-2010,2011-03-01实施。
《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2012-06-01实施。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2012-05-01实施;注意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的关系。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2011-02-01实施。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5-2010,2011-02-01实施。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2011-02-01实施。
《医院洁净手术部技术规范》GB50333-2013,2014-06-01实施。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2012-10-01实施。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2010-07-01实施。
《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规范》JGJ/T267-2012,2012-05-01实施。
《民用建筑室内热湿环境评价标准》GB/T50785-2012,2012-10-01实施。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2011-06-01实施。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174-2010,2010-09-01实施。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2012-09-01实施。
《低温辐射电热膜供暖系统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319-2013,2014-06-01实施。
《燃气热泵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CJJ/T216-2014,2014-10-01实施。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2011-06-01实施。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50087-2013,2014-06-01实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2015-05-01实施。2018版主要修订了老年人设施,设施设备及消防器具等方面内容。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2015-10-1实施。
暖通标准规范在设计中的规范应用:
4.1、《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4.1.1、基础及供暖部分
条文3.0.6 设计最小新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新风量应符合表3.0.6-1规定
3.0.6-1公共建筑主要房间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m3/(h.人)
建筑房间类型 |
新风量 |
办公室 |
30 |
客房 |
30 |
大堂、四季厅 |
10 |
2 设置新风系统的居住建筑和医院建筑,所需最小新风量宜按换气次数法确定。居住建筑换气次数符合表3.0.6-2的规定,医院建筑换气次数宜符合表3.0.6-3规定。
3.0.6-2居住建筑设计最小换气次数
人均居住面积Fp |
每小时换气次数 |
Fp≤10m2 |
0.7 |
10m2 ≤ Fp ≤20m2 |
0.6 |
20m2 ≤ Fp ≤50m2 |
0.5 |
Fp >50m2 |
0.45 |
3.0.6-2医院建筑设计最小换气次数
功能房间 |
每小时换气次数 |
门诊室 |
2 |
急诊室 |
2 |
配药室 |
5 |
放射室 |
2 |
病房 |
2 |
3.高密人群建筑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应按人员密度确定,且应符合表3.0.6-4规定:
3.0.6-4高密人群建筑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m3/(h.人)
建筑类型 |
每小时换气次数 |
||
PF≤0.4 |
0.4
|
PF>1.0 |
|
影剧院、音乐厅、大会厅、多功能厅、会议室 |
14 |
12 |
11 |
商场、超市 |
19 |
16 |
15 |
博物馆、展览厅 |
19 |
16 |
15 |
公共交通等候室 |
19 |
16 |
15 |
歌厅 |
23 |
20 |
19 |
酒吧、咖啡厅、宴会厅、餐厅 |
30 |
25 |
23 |
游艺厅、保龄球房 |
30 |
25 |
23 |
体育馆 |
19 |
16 |
15 |
健身房 |
40 |
38 |
37 |
…… |
…… |
…… |
…… |
要点:
3.0.6 条科学合理的明确了建筑物最小新风量标准,应该作为我们进行相关设计的设计依据;
对“公共建筑”按房间的不同功能作了细化,按人均风量确定(强制性条文);
居住建筑和医院建筑分别按设计最小换气次数确定;
高密人群建筑按不同的人员密度依每人所需最小新风量确定;
工业建筑按《GB50019规范》4.1.9条,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
条文5.2.1集中供暖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必须对每个房间进行热负荷计算。
要点:施工图设计必须提供热负荷计算书。
条文5.3.5管道有冻结危险的场所,散热器的供暖立管或支管应单独设置。
要点:
有冻结危险的楼梯间或其他有冻结危险的场所,不应将散热器同邻室共用立管连接,立管及支管应独立设置,以防影响邻室的供暖效果,甚至冻裂散热器;
建议有冻结危险的场所的散热器前不要设置调节阀,以免误操作时,冻坏管道和散热器(GB50019有此规定)。
条文5.3.10 幼儿园、老年人和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的散热器必须暗装或加防护罩。
要点:保护儿童、老年人、特殊人群的安全健康,避免烫伤和碰伤;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是指精神病院、法院审查室等。
条文5.4.3 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地面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接与室外空气接触的楼板、与不供暖房间相邻的地板为供暖地面时,必须设置绝热层;
2 与土壤接触的底层,应设置绝热层;设置绝热层时,绝热层与土壤之间应设置防潮层;
3潮湿房间,填充层上或面层下应设置隔离层。
要点:第1条为强制性条文;
减少辐射地面的热损失,明确了需设置绝热层的位置要求;
明确了特殊部位的防潮层、隔离层的设置要求。
条文5.4.6 热水地面辐射供暖塑料加热管的材质和壁厚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耐久年限、管材的性能以及系统的运行水温、工作压力等条件确定。
要点:
塑料管材的使用寿命取决不同温度和压力对管材的累积破坏作用;
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4MPa;
管材使用条件应满足《冷热水系统用热塑性塑料管材和管件》GB/T18891中的4级规定;
塑料管的质量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加热管宜采用带阻氧层的管材。
条文5.5.1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不得采用电加热供暖:
1供电政策支持;
2无集中供暖和燃气源,且煤或油等燃料的使用受到环保或消防严格限制的建筑3以供冷为主,供暖负荷较小且无法利用热泵提供热源的建筑;
4采用蓄热式电散热器、发热电缆在夜间低谷电进行蓄热,且不在用电高峰和平段时间启用的建筑5由可再生能源发电设备供电,且发电量能够满足自身电加热量需求的建筑。
要点:只有特殊情况方能采用电供暖,因将高品位的电能转换为低品位的热能进行供暖,能源利用效率低。
条文5.5.5根据不同的使用条件,电供暖系统应设置不同类型的温度控制装置。
要点:
需要同时控制室温和限制地温表面温度的场合应采用双温型温控器。
开发大空间的房间温控器无法布置在所对应的回路附近,可采用低温型温控器。
电供暖系统仅负担一部分供暖负荷和作为值班供暖,可采用低温型温控器。
浴室、卫生间、游泳池等潮湿区域,宜采用地温型温控器。
条文5.5.8安装于距地面高度180cm以下的电供暖元器件,必须采取接地及剩余电流保护措施。
要点:由于装修破坏等误操作的存在,导致漏电等事故的可能性,因此必须设置可靠的接地及漏电保护措施,具体可参见《民用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条文5.6.1采用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和通风换气等安全措施,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燃气、防火规范的要求。
要点:
相关规范主要包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条文5.6.6由室内供应空气的空间应能保证燃烧器所需要的空气量。当燃烧器所需的空气量超过该空间的0.5次/h的换气次数时,应由室外供应空气。
要点: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的燃烧器工作时,需要一定的空气量,避免房间内缺氧和燃烧器供应空气量不足产生故障。
条文5.7.3户式燃气炉应采用全封闭燃烧、平衡式强制排烟型。
条文5.9.5 当供暖管道利用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
要点:
宜优先采用自然补偿,常有L型、Z型、T型等;
应计算管道的膨胀量;
采用补偿器时,宜优先采用方型补偿器、套筒补偿器、波纹补偿器等;
采用套筒补偿器、波纹补偿器时,注意导向支架的设置。
条文5.10.1集中供暖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设置热量计量装置,并具备室温调控功能。用于热量结算的热量计量装置必须采用热量表。
室温调控是节能的必要手段,计量的目的是促进用户自主节能。
4.1.2通风部分:
条文6.1.6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单独设置排风系统:
1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
2 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
3 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积聚粉尘时;
4 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5 建筑物内设有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单独房间或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单独房间;
6 有防疫的卫生要求时。
要点:
明确排风系统的划分原则;
特别注意有防疫的卫生要求时对通风系统设计的规定。
条文6.3.2建筑物全面排风系统吸风口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于房间上部区域的吸风口,除用于排出氢气与空气混合物时,吸风口上缘至顶棚平面或屋顶的距离不大于0.4m;
2用于排除氢气与空气混合物时,吸风口上缘至顶棚平面或屋顶的距离不大于0.1m;用于排出密度大于空气的有害气体时,位于房间下部区域的排放口,其下缘至地板距离不大于0.3m;
3因建筑结构造成有爆炸危险气体排出的死角处,应设置导流设施。
要点:不同情况下全面排风系统吸风口的布置有不同的设计要求。
条文6.3.9 事故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能突然散发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事故通风量应根据放散物的种类、安全及卫生浓度要求,按全面排风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
2 事故通风应根据放散物的种类,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事故通风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
3…
要点:第2项为强条,要求设置相应的检测报警及控制系统,便于发现事故,启动自动控制系统,减少损失,事故通风的手动控制装置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便于一旦发生事故,使其立即投入使用。
条文6.6.13高温烟气管道应采取热补偿。
要点:注意消防排烟管道、厨房排油烟管道不属于此处的高温烟气管道。
条文6.6.16 可燃气体管道、可燃液体管道和电线等,不得穿过风管的内腔,也不得沿风管的外壁敷设。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液体管道,不应穿越通风、空调机房。
要点:安全要求,防止火势通风风管蔓延。
采用金属套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贴风管外壁敷设。
4.1.3空调部分
条文7.2.1 除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可使用热、冷负荷指标进行必要的估算外,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空调区的冬季热负荷和夏季逐时冷负荷进行计算。
要点:
前提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方案、初步设计阶段可估算);
注意建筑物所处地方、朝向;
围护结构热工参数应与建筑一致;
室外气象参数、室内设计参数选择应正确;
人员密度、照明功率、设备功率等不得随意选取;
公共建筑无论是否进行暖通空调设计,都必须进行负荷计算并标注于图纸上。
条文7.2.10 空调区的夏季冷负荷,应按空调区各项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
条文7.2.11空调系统的夏季冷负荷,应按下列规定确定:1末端设备设有温度自动控制装置时,空调系统的夏季冷负荷按所服务各空调区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2……3应计入新风冷负荷、再热负荷以及各项有关的附加冷负荷4……
要点:
再热负荷指空气处理过程中产生冷热抵消所消耗的冷量;
附加冷负荷指与空调运行工况、输配系统有关的冷负荷;
条文7.5.2凡与被冷却空气直接……3使用过后的地下水应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并不得造成污染。
条文7.5.6 空调系统不得采用氨作制冷剂的直接膨胀式空气冷却器。
条文8.1.2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不得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1以供冷……2……3……4……
要点:
一般情况下不得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
明确电能在符合本条的特殊情况下可作为直接热源使用;
条文 8.1.8 空调冷(热)水和冷却水系统中的冷水机组、水泵、末端装置的设备和管路及部件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其额定工作压力。
要点:
计算水系统的工作压力,不要凭经验估计。
系统工作压力不应大于其额定工作压力,是系统安全运行的保证。
如果工作压力大于额定工作压力,可采取措施:
1应进行竖向分区;
2改变水泵的安装位置(将压入式改为吸入式);
3选择存压更高的设备、管路及部件。
条文8.2.2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的总装机容量,应根据计算的空调系统冷负荷值直接选定,不另作附加;在设计条件下,当机组的规格不能符合计算冷负荷的要求时,所选择机组的总装机容量与计算冷负荷的比值不得超过1.1。
要点:
总容量限制,1.1主要考虑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产品的系列化,1.1为设计人员就设备选型提供了一定的灵活性;
1.1是限制值,不能理解为设备选择的安全系数。
条文 8.2.5 采用氨作制冷剂时,应采用安全性、密封性能良好的整体式氨冷水机组。
条文8.3.4埋地管地源热泵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通过工程场地状况调查和对浅层地能资源的勘察,确定地埋管换热系统的可行性与经济性;2……6……。
条文8.3.5地下水地源热泵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4应对地下水采取可靠的回灌措施,确保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且不得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污染。
条文8.5.20空调热水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空调热水管道利用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2……。
要点:见5.9.5条讲解。
条文 8.7.7水蓄冷(热)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4 蓄热水池不应和消防水池合用。
要点:
使用消防水池作为蓄冷水池,必须得到消防部门的认可;热水不能用于消防。
条文8.10.3氨制冷机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氨制冷机房单独设置且远离建筑群;2机房内严禁明火供暖;3机房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同时应设置施工排风装置,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小于12次,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4……5……。
条文8.11.14锅炉房及换热机房,应设置供热量控制装置。
条文9.1.5锅炉房、换热机房和制冷机房的能量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计量燃料的消耗量;2应计量耗电量;3应计量机组供热系统的供热量;4应计量补水量;5……6……。
要点:在冷热源进行耗电量计量有助于分析能耗构成,寻找节能途径,选择和采取节能措施;对额定功率较大的设备宜单独设置电计量。
条文 9.4.9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锁,并应设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电加热器必须采取接地及剩余电流保护措施。
要点:通过安全保护措施,保证电加热器的安全运行。
4.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作废。
暖通专业内容分为自然排烟、机械排烟、加压送风三方面的内容,因有专门的相关内容的讲座,本课仅对个别易忽视的内容提醒大家注意。
注意锅炉房设置位置。
5.4.12条:燃油或燃气锅炉房……,宜设置于建筑外专用房间内;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民用建筑布置时,必须用防火墙与贴邻建筑分隔,且不应贴邻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二级;必须布置于民用建筑内时,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设置于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但常(负)压燃油或燃气锅炉可设置于地下二层或屋顶上,设置于屋顶上的常(负)压燃气锅炉,距离通向屋顶的安全出口不应小于6m;锅炉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锅炉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h的防火隔墙和1.5h的不燃性隔板分隔;隔墙及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必须开设门窗洞口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
锅炉房内设置的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3,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分隔,必须开门时,采用甲级防火门;
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及与之适应的灭火设施;
锅炉房的容量需满足《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规定;应设置爆炸泄压措施,设置独立的通风及事故通风系统。
8.5.1……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库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居住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楼梯间:……
要点:
首先必须弄清建筑物的性质及高度;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公共建筑、厂房、库房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满足自然排烟的开窗条件时,也必须采用加压送风,不得采用自然排烟。
9.1.2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爆炸浓度下限的25%。
9.3.5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相应的防爆型通风设备;当送风机设在单独隔开的通风机设在单独隔开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有止回阀,可采用普通型通风设备,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4.1.3条:各主要功能房间应设置外窗,其外窗(含阳台透明部分)及幕墙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地板轴线面积的8%,当不能满足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要点:
1.注意有效开启面积的计算(平开窗、推拉窗、上悬窗、中悬窗、下悬窗、幕墙);
2.外门可开启面积可纳入外窗可开启面积的计算;
3.当设置机械通风系统时,按换气次数不低于2次/h设计;地板面积是轴线面积。
4.1.6条: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和风冷空调器时,室外机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的安装应有利于通风换热,在建筑外立面的竖向凹槽内逐层布置室外机时,凹槽的宽度不应大于3m,室外机置于凹槽的深度不应大于4.2m;空调器(机组)室外机间的排风口不应相对,相对时其水平间距应大于4m。
要点:
1.明确空调室外机布置于凹槽内的具体要求;
2.必须保证空调室外机的通风换热效果,否则影响空调机组的制冷、制热效果,严重时造成停机;
3.注意空调室外机处百叶的有效面积;
4.有条件时最好进行气流模拟。
5.注意对住宅要求不同,槽宽≧2.5m,槽深≦4.2m。
5.1.1条:施工图设计阶段,负荷计算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荷计算必须对每一个供暖空调房间或区域进行热负荷和空调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要点:
1.当项目未委托进行供暖、空调设计时,应进行负荷计算;
2.出具负荷计算书及汇总表;
3.采用分散式房间空调器时,应在平面图中标注各房间最大时刻计算冷负荷值。
5.1.4条:空调房间或空调区域面积大于或等于30m2且由独立的空调系统承担时,或建筑的总空调面积大于或等于300m2时,其空气调节系统应设置符合标准规定的新(排)风系统。空调系统运行时,不得采用开启门窗的方式获取新风。设计选用新风机组时,机组的新风量取值,不宜小于空调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中的新风量值。
要点:
1.明确了新(排)风设置范围;
2.当项目未委托进行供暖、空调设计,暂不能明确新(排)风系统时,在施工图中应标明新风口的位置及尺寸或预留新风管井位置及尺寸;
3.图纸中要注明设计新风量。
5.3.5条:在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且变化较大的房间,宜采用新风需求控制。根据室内CO2浓度检测值增加或减少新风量。
要点:
1.何为人员密度较大的房间,个人认为可参考GB50736-2012表3.0.6-4;
2.对房间的CO2浓度、空气污染物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
3.要能够实现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和新风系统的联动。
分体空调室外机能效比要求,《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21.3-2010
类型 |
额定制冷量 (CC,W) |
能效比(W/W) 一级 |
能效比(W/W) 二级 |
能效比(W/W) 三级 |
整体式 |
———— |
3.3 |
3.1 |
2.9 |
分体式 |
CC≦4500 |
3.6 |
3.4 |
3.2 |
4500
|
3.5 |
3.3 |
3.1 |
|
7100
|
3.4 |
3.2 |
3.0 |
要点: 不同制冷量范围,能效比要求不同。
4.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GB50738-2011第3.1.5条:
施工图变更需经原设计单位认可,当施工图变更涉及通风与空调工程的使用效果和节能效果时,该项变更应经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变更手续,并应获得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确认。
1.施工图变动不可避免,但不能随意变动;
2.变动须经原设计单位认可;
3.重大变动还应获得审查机构、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确认;
4.变更手续应齐全。
金属风管与配件制作中注意的几个问题:
GB50738-2011第4节,GB50243-2016第4节:
钢板风管厚度选择应首先区分系统的压力等级,低压系统(P≦500Pa)、中压系统(500Pa
排烟系统的管道厚度应按高压系统选定;
风管采用咬口连接时,注意咬口方式(单咬口、联合咬口、转角咬口、按扣式咬口、立咬口、包边立咬口);
风管加固的位置:矩形风管边长≧630mm,保温风管≧800mm,其管段长度>1250mm或低压风管单边面积>1.2m2,高压风管单边面积>1.0m2;
风管加固方式,不同系统应采用不同方式。比如:边长≦800mm的风管采用压筋加固;边长400~630mm的风管采用压制十字交叉筋加固;中、高压风管管长>1250mm采用加固框的形式加固;
软接风管中注意的几个问题:
GB50738-2011第6.6节8.4节,GB50243-2016第5节:
软接风管材料与胶粘剂的防火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比如防排烟系统必须为不燃材料;
用于空调系统时,应采取防止结露的措施,外保温软管应包覆防潮层;
连接长度宜为150~300mm;
不等利用软接作为找平、找正的异径连接管;
穿越变形缝墙体时,应设置刚性套管,风管与套管之间应用柔性防水材料填塞密实。
空调水系统连接中注意的几个问题:
GB50738-2011第11节:
管径≦DN32的焊接钢管宜采用螺纹连接;管径>DN32的焊接钢管宜采用焊接连接;
管径≦DN100的镀锌钢管宜采用螺纹连接;管径>DN100的镀锌钢管可采用沟槽式或法兰式连接。采用螺纹连接或沟槽连接时,镀锌层破坏表面及外露螺纹部分应防腐处理,采用焊接连接时,对焊缝表面应进行二次镀锌或防腐处理;
塑料管及复合管应符合产品标准,管材及配件应为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
对螺纹连接、焊接连接、熔接连接、沟槽连接、法兰连接的具体要求详规范11.2。
空调风管绝热层施工中注意的几个问题:
GB50738-2011第13.4节GB50243-2016第10.3节:
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无裂纹、空隙等缺陷,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绝热层材料厚度>80mm应分层施工,同层的拼缝应错开,层间的拼缝应相压,搭接间距不应小于130mm;
阀门、三通、弯头等部位的绝热层宜采用绝热板切割组合后,再施工;
不应影响部件的操作功能;
带防潮层的绝热材料接缝处,宜用宽度>50mm的粘胶带粘帖,不应有胀裂、皱褶、脱落;
软接风管宜采用软性的绝热材料,需留有变形伸缩的余量;
穿楼板和穿墙处套管内的绝热层应连续,且空隙处应用不然材料进行密封封堵。
空调水系统水压试验中注意的几个问题:
GB50738-2011第15.5节GB50243-2002第9.2节:
分为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包括分区、分段的水压试验和整个管道系统的水压试验;试验压力按设计要求;
金属管及金属复合管,设计工作压力≦1.0MPa,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设计工作压力>1.0MPa,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加0.5MPa;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
塑料管,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1.15倍;
分区分段水压试验按15.5.2;
系统管路水压试验,管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10分钟,压降不应大于0.02MPa,管路系统无渗漏,强度试验合格;试验压力降至严密性试验压力,外观检查无渗漏,严密性试验合格。
空调系统调试中注意的几个问题:
GB50738-2011第16节GB50243-2016第11节: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系统的试运行与调试,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与调试,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行与调试;
试运行与调试负责:施工单位,监督:监理单位,配合:供应商、设计、建设单位;
在联合试运行与调试前,应进行设备单机(水泵、风机、空气处理机组、冷却塔、风机盘管、冷热源等)试运转;
通风系统的连续运行时间不应小于2h,空调系统带冷热源的连续运行时间不应小于8h。
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行与调试内容: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检验、调整与联动运行;系统风量的测定和调整;空调水系统的测定和调整;变制冷剂多联机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VAV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室内空气参数的测定和调整;防排烟系统的测定和调整。
4.5其它
事故通风注意要点:
1.设置场所:可能突然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气体的的建筑物,比如使用燃气的设备用房、制冷机房等;
2.遵循原则:GB50736-2012第6.3.9条;
3.事故通风的风量宜通过计算确定,但换气次数应大于等于12次/h;
4.事故通风应采用防爆风机并应由消防电源供电并安装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5.要求电气专业: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器;报警器应布置在有害气体或爆炸性气体散发量最大的地方;报警器设置位置距送风口距离应大于1.5m;可燃气体报警器与风机联锁,浓度达到爆炸下限的1/4时开始报警,并启动系统运行;分别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电气开关。
公共厨房通风注意要点:
1)厨房通风应按全面通风(房间换气)、局部排风(油烟罩)及补风三部分;
2)应设置事故通风;
3)不宜采用可变制冷剂流量分体空调;
4)空调尽量采用直流式,不应采用风机盘管;
5)厨房排油烟管道的管材厚度不宜小1.5mm,并应采用焊接,排风机宜采用外置式电机;
6)厨房排油烟管道与立井交接处应150℃防火阀。
7)油烟管道风速不应小于8m/s;
8)厨房通风不具备准确计算时,可估算:中餐厨房40~60次/h,西餐厨房中餐厨房30~40次/h,职工餐厅厨房25~35次/h。
设置气体灭火房间通风注意要点:
1)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的地上防护区,应设机械排风装置;
2)排风口宜设置在房间的下部 ;
3)排风应直通室外 ;
4)风管上的阀门应能自动关闭;
5)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与自动转换装置应设置在防护区疏散出口的门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6)通风换气次数按5~6次/h计算。
锅炉烟道设计中的几个问题:
1)多台锅炉共用一个总烟道时,每台锅炉烟道出口均应设置防爆装置;
2)防爆门和防爆膜直径不应小于200mm;
3)合用烟道时,每个支烟道上应设置闸板或蝶阀,并在闸板或蝶阀上应有直径不小于15mm的孔洞;
4)烟囱的最低点,应设置水封式泄油或泄水装置;
5)应考虑隔热措施。
商场空调机房的设置 :
1)空调机房的门不得直通营业厅;
2)穿越空调机房隔墙处的风管均应设置防火阀;
3)新风管必须接至空调器;
4)新风管管径应按全新风计算确定,满足全新风运行的要求;
5)空调机房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人防工程设计中注意要点:
1.清洁式、滤毒式通风共用风机时应设置增压管;
2.《人防防化规范》测压管必须设在进风口部一侧,并且必须设置在防化值班室内;
3.各类人防口部各防毒通道密闭墙上应设置气密测量管,内径50mm,并且两端应有密闭措施;
4.通风和防护设备选择有误:
清洁通风管径、粗过滤器、密闭阀门和通风机按最大的计算新风量确定;
过滤吸收器、滤毒风机、通风机及密闭门按战时滤毒通风计算的新风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