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发展,促进其合理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主要承重结构为单跨或多跨实腹门式刚架、具有轻型屋盖和轻型外墙、无桥式吊车或有起重量不大于20t 的A1 ~ A5工作级别桥式吊车或3t 悬挂式起重机的单层房屋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1 总 则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发展,促进其合理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主要承重结构为单跨或多跨实腹门式刚架、具有轻型屋盖和轻型外墙、无桥式吊车或有起重量不大于20t 的A1 ~ A5工作级别桥式吊车或3t 悬挂式起重机的单层房屋钢结构的设计、制作和安装。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的外墙亦可采用砌体,此时应符合本规程第4.4.3条的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强侵蚀介质环境中的房屋。
1.0.3 本规程遵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规定的原则,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设计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83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等的一般规定,立足于我国轻型房屋钢结构设计和施工的具体条件编制而成。
1.0.4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设计、制限安装和防护要求,本规程未作规定者,均应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知识点: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 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