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土木吧 作者:张庆山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抗规》GB 50011-2010(2016年修订版)中6.1.5条:甲、乙类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丙类建筑, 不应 采用单跨框架结构;高度不大于24m的丙类建筑 不宜 采用单跨框架结构。 6.1.5条的条文说明:框架结构中某个主轴方向有局部的单跨结构,也属于单跨框架结构;某个主轴方向有局部的单跨框架,可不作为单跨框架结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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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庆山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土木吧 作者:张庆山 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抗规》GB 50011-2010(2016年修订版)中6.1.5条:甲、乙类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丙类建筑, 不应 采用单跨框架结构;高度不大于24m的丙类建筑 不宜 采用单跨框架结构。 6.1.5条的条文说明:框架结构中某个主轴方向有局部的单跨结构,也属于单跨框架结构;某个主轴方向有局部的单跨框架,可不作为单跨框架结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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