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木构架大木作分为殿堂型、厅堂型、余屋三种类型。(观音阁结构水平分层、由柱网层、铺作层、屋架层垒叠而成,为与殿堂型构架相似的殿阁型构架)
《营造法式》中将建筑构建划分为承重构件与其余构件,其中承重构件(大木作)按内外檐柱是否等高划分为殿堂、厅堂、余屋三大类型,且分别区分构件断面规格。
名词解释
1.大木作:古代中国木构架建筑的主要结构部分,由柱、梁、枋、檩等组成。同时又是木建筑比例尺度和形体外观的重要决定因素,大木是指木构架建筑的承重部分。
2.小木作:中国古代传统建筑中非承重木构件的制作和安装专业。
大木作的建筑结构:
3.殿堂结构:平面有明显的规制,称为“殿阁地盘分槽”。其内外柱等高,且各立柱之间相互独立,结构按水平方向分层。全部结构按水平方向分为柱额、铺作、屋顶三个整体构造层,自下至上逐层安装,叠垒而成。
4.厅堂结构:平面无明显规制。其外柱低于内柱,用横向的垂直屋架。每个屋架由若干长短不等的柱梁组合而成,只在外檐柱上使用铺作。
5.簇角梁结构:用于正圆或正多边形平面的建筑,每个柱头上的角梁与中心的枨杆(雷公柱)相交,组成圆或方锥形屋顶。
宋代殿堂型构架按照空间特征通过“槽”将其分为“单槽”、“双槽”、“分心槽”、“金箱斗底槽“四种平面形式。《营造法式》中的“槽”,其实指的是由室内柱头铺作(斗栱)与梁枋上的隔架铺作层向两边出跳形成的铺作层内的狭长空间。
明清建筑除了殿身外檐柱额枋上有斗栱外,殿身内是没有斗栱的,因此,明清建筑是没有分槽之说的。
1.“单槽”:殿身内再设一行内柱作为前金柱或后金柱,形成一大一小两个平面扁长空间。例如,山西太原晋祠圣母殿,便是单槽形制。
2.“双槽”:在建筑檐柱为主构成的殿身内设前后两行内柱,把整个殿内平面分成前、后、中三个大小不等的空间,中间空大于前后的空间,如大明宫含元殿。
3.“分心槽”:
在殿内正中对应屋脊的位置设一行与前后檐柱相平行的柱子(中柱),把殿身内部分成前后两个相等的空间,这样的平面形式叫分心槽,这种柱网形式常用于门庑建筑中。例如天津蓟县独乐寺山门。
如果是九开间大殿,还可以在中柱与檐柱之间再增加金柱,将屋内分为更多均等的空间,这种平面形式叫“分心斗底槽”。
4.“金箱斗底槽”:由内外两圈柱组成相似“回”字的内外两层柱网形式,因外圈柱像“斗口”,内圈柱像“斗底”或“箱底”,故而叫做金厢斗底槽。例如佛光寺大殿。
宋代建筑因其侧脚、生起的做法在屋檐处有明显的檐口曲线。“举折”、推山、收山的做法又导致了屋面曲线的形成。建筑的开间宽度与柱高有一定的比例且开间宽度不高于柱高。
知识点:木构架建筑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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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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