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亮点
?总结了存量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与利用的两种主要技术路线和适用条件。
?对存量生活整治与利用的商业模式进行了探讨,给出了相关实施步骤和选择的方法。
研究背景
垃圾填埋场作为我国传统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之一,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许多短板和痛点。据统计全国范围内老旧填埋场超过2000个,2005年前投入运行的335座老垃圾填埋场基本上全部已经或即将停止作业,未来5年内待修复的填埋场土地约8000公顷。“十三五”期间,规划实施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845个,封场处理能力达15万吨/日,占当前处理能力的21%。随着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全覆盖的推进,各地陆续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计划,垃圾填埋场整治和利用存在较大的市场空间。
研究方法
本研究通过现场调查和文献调查等方法对国内部分区域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计划和需求进行分析、整治案例进行梳理,并结合项目实践中的不同场景,对主要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进行了分类和适用条件分析。
主要研究成果
存量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主要有两种技术路线。一是生态修复,即对填埋场进行原位修复,达到稳定化状态后,通过绿化实现封场复绿,打造为草地、森林、景观等,具有技术简单、成本低的优点,主要适用于存在生态环境隐患、所占用土地区位较差、不具备再利用经济价值的情形。二是开采再利用,即对填埋场的存量垃圾进行开采、筛分及处置后,进行土壤修复及再开发利用,具有可彻底消除污染源和安全隐患的优点,但成本较高,主要适用于周围环境较敏感、所占用土地区位较好,再利用价值较高的情形。
根据当前的工程实践和政策导向,适用于存量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的主要有三种商业模式。一是EPC模式,指通过招标选择垃圾填埋场治理工程承包人,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环保全面负责。二是ROT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的一种运作方式,指政府将存量填埋场移交给社会资本整治改建,再由其进行专业运营并确保达标,政府方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支付运营服务费,在合作期满后,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三是EOD模式,指针对垃圾填埋场的陈腐垃圾开采、土壤修复及再开发进行项目组合,由投资人总体负责填埋场陈腐垃圾的开采、筛分、处置及腾退土地修复和产业开发,并通过产业收入平衡填埋场治理的投入。
结论与展望
垃圾填埋场整治和利用受到环境、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需要基于稳定化状态、区位条件、开发利用的经济价值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路线,并根据可利用的财政资金、开发利用的性质选择匹配的商业模式。一是对于采用生态修复技术的项目,一般边界条件清晰,经营属性较差,宜由财政预算落实资金,可以采用EPC模式;二是对于垃圾开采后进行公益性开发的项目,如财政资金较为充足,亦可采用EPC模式实施,如财政资金有一定的缺口,可以采用ROT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合作实施;三是对于垃圾开采后进行经营性开发的项目,较适合采用EOD模式实施,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产业策划和经营能力。
伴随着城市发展空间的演进,原来处于城市边缘的垃圾填埋场,逐渐变为城市规划区,通过整治和再利用,开采和资源化利用填埋堆体中有用材料,可重新获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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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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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对中国启示湿垃圾是指家庭日常生活中丢弃的果蔬及食物下脚料、剩菜剩饭、瓜果皮等易腐有机垃圾。湿垃圾经过合理处置以后可制成动物饲料、有机肥料和生物能源,是一种高价值的生物质资源。2020年中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2.35 亿吨,湿垃圾产量0.91亿吨,占生活垃圾的38.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9.7%,其中,33.1% 为填埋处理,62.3%为焚烧处理,4.6%通过堆肥等其他方式处理,湿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国家对于湿垃圾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非常重视。然而,我国关于湿垃圾的收集、运输、再加工及污染排放控制等方面的法规标准还有待完善,需要向发达国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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