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定和形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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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
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 装置。
二、
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
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 3200 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 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 10% 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 1600 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 100 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 10% 的余量
。
三、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 32 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四、高度超过 100m 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五、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不应采用变频启动 方式。
六、地铁列车上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通过无线网络等方式将列车上发生火灾的部位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1.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宜采用区域报警系统。
2.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具有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的保护对象,应采用集中报警系统, 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
3.
设置两个及以上 消防控制室的保护对象,
或己设置两个及以上 集中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1.
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 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3.系统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应具有传输规范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系统未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应设置火警传输设备。
1.系统应由
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 等组成。
2.系统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的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
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消防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3.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规范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1.
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
2.
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互相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互相控制 。
3.系统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具有传输规范规定的有关信息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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