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 就做好 2023年 度全市数字经济 (电 子信息 )工 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 审工作通知如下 : 0 1
现 就做好 2023年 度全市数字经济 (电 子信息 )工 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 审工作通知如下 :
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3年 4月28日至5月31日 ,
网上退修改终止提交时间为 2023年 6月8日 ,
纸质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 2023年 6月21日。
申报人员逾期未提交,视为放 弃申报,当 年度不再受理。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 从事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信息专业技术工作 ,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 (聘用 )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灵活就业 )专业技术人员。
1、 对照《江苏省数字经济 (集成电路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 )》 (苏职称 E2022〕10号 )、《江苏省数字经济 (工业互联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 行 )》 (苏职称 E2022〕 11号 )、《江苏省数字经济 (区块链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 )》 (苏职称 E2022〕12号 )、《江苏省数字经济 (人工智能)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 )》 (苏职称 E2022〕 13号 )、《江苏省数字经济 (大数据 )工程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 )》 (苏职称 E2022〕 14号 )、《江苏省数字经济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试行 )》 (苏职称 E2022〕16号 ) 的有关要求执行。
2、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 E2020〕13号 )精神,市职称办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扬职称 E2020〕2号 ), 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其中, 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 , 本科满5年 、大专满7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 , 博士满1年 、硕士满4年 、本科满7年 、大专满9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3、 根据市职称办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扬职称办 E2023〕7 号 ) 规定,符合急需紧缺人才资格认定资格的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4、 申报职称的资历 (任 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提交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学历 (学 位 )等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5、 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1、 个人网上申报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线下纸质材料同步报送的方式。申报人员注册后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 个人办事 ”,选择“ 人才人事 ”,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 ”,选择“ 职称评审申报 ” ,选择 “ 申报 ”进入申报页面, 确 认填报信息无误后再行提交。
提醒∶所有申报单位 (包括市直事 业单位 )在申报基本信 息页面中“ 所属行政区划 ”统一选择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功能区,不要 选 “ 扬州市本级 ” ; “ 行政主管部门 ”统一选择“ 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工信局 (市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及 景区选择所在管委会 )’ ; “ 申报评委会 ”统一选择“ 扬州市数字经济 (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 正常申报人员在“ 申报类型 ”中选择 “ 正常申报 ” ,急需紧缺人才选择“ 考核认定 ”。
2、 单位材料审查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对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其中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 等材料要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个工 作日,公示证明 (注明公示时间、公示方式、公示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随 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3、 县 (市 、区)资格初审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各县 (市 、区)职能部门初审,再报市级职能部门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在线反馈相关问题,并退回申报人补正相关内容。
4、 个人材料补充完善申报人员在完成网上填报后要定期关注平台的审核进度, 对缺项或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需及时补充完善,遇到问题可联系当地工信部门的业务人员 。对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5、 提交评审材料及费用网上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申报人员需完成评审费用缴纳,并 将装订好的材料及缴款凭证,一并报送至各地工信部门。各地工信部门汇总后上报至市工信局。
6、 评审结果及证书市工信局将在市职称办的监督下适时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申报人员可登陆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查看评审结果、下载电子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