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如东县综合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痴情的山寨机
2023年05月19日 11:56:25
来自于江苏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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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市职称办同意,我县2023年度中级职称评 审工作拟于 8-10月份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01      

县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市职称办同意,我县2023年度中级职称评 审工作拟于 8-10月份进行,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时间安排      

     

     

各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 查督促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 5月16日— 7月15日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 7月17日— 7月28日


02      
相关政策      

     

     

( 一)评审条件。 按照各专业评审条件要求执行(可到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中的职称专栏“评审条 件”栏目查阅下载)。


(二)关于学历、资历等要求。 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规定执行。充分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  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文件精神,民营企业人员申报中级  职称,只要总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符合要求、且具备助理级职称即可申报; 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三)关于职业资格效用。 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申报综合 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应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关于调整 <江苏省 < pan>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 >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   )规定执行。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   称系列 (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 <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 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关于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 重要条件。继续教育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 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 〔2021〕24号)文件执行。


03      
申报对象及要求      

     

     

( 一 )在我县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在我 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 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 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 报评审。


( 二 ) 从外地流动到我县企事业从事各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各类中级职称及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按相关程序申报(申报时应同时提供中级职称 证书、评审申报表、当地职称职能部门批文扫描件)。


( 三 )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 人员不予申报,如违规申报则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04      
申报流程      

     

     

( 一 )个人申报。 登录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中“职称专栏”查询评审条件、申报通知等信息, 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行职称申报,线上申报需上传个人近期证件照,图像要清晰,核对个  人联系方式是否准确。线上提交后通过系统自主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 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 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 少于5个工作日。后报送至相应的主管部门、区职称办审核(需要网 上审核的单位需提前备案)。


(三)主管部门审核。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对申报人的纸质材料 进行初审,并在相应的佐证材料、申报表上盖章。


05      
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一份装订进附件材料,另两份单独报送,用A3 纸小册子格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 钉方式装订);


2.简介表: 一式3份(A3纸打印,一份装订进附件材 料,另两份单独报送);


3.单位工商注册证书扫描件、申报人身份证扫描件;


4.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个人承诺书;


5.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顺  序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扫描件或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6个月);


6.现职称证书及批文(有线上核验渠道的可不提供批文)、职业资 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扫描件,聘用合同(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4年 以上聘书);


7.社保缴纳证明(1年以上);


8.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扫描件(此条企业人员不作要 求);


9.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10.相关获奖(表彰)证书扫描件;


11.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2.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 证材料(含相关扫描件);


13.发表或撰写的专业论文(含专题报告);


14.工程师资格自评表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需单独报送的材料除外),编写页 码,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


如东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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