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 1
现将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及评审条件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 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苏职称〔2021〕5号)文件执行。
(一)申报高级职称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报送2023年度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建函人〔2023〕242 号)要求,网上 申报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行, 集中申报时间为 6月9日 - 7月10日 ,逾期不得补报 。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1.材料报送时间: 6月20日 — 7月14日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送材料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用于网上申报系统 个人信息验证 );
2. 报送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市住建局1104室);
(二)申报中级职称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要求,网上申 报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进行,集中申报时间为 7月1日-8月15日 ,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收费及材料报送:
1. 市直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时间: 7月25日 — 8月25日 (节假日除外),逾期 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市住建局1104室);
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拟于 12月底前 完成评审工作。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