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本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0 1
现将本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 生态环境 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中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 6月10日至7月10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 7月20日前 。高级职称申报时间按苏环职称办〔2023〕2号文件要求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 7月10日前 。逾期不予受理。
1.评审条件及学历、资历等要求。严格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办 [2021]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
2.关于继续教育。申报人必须参加行业部门(协会)或单位组织的各类继续教育学习培训, 取得现职称以来平均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须达到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培训须达到24学时。
3.申报人的资历(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
1.个人申报。中级职称申报人员登陆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网上办事大厅”的“职称申报评审”平台填写相关申报信息。有关事项及表格可从“职称申报评审”平台查阅、下载。需在网上上传本人照片,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2.单位初审。单位应检查申报人申报信息,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报送申报材料。
3.县(市)区的申报材料需送当地职称办审核后报市局。
4.高级职称网上申报登录登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在“政务服务入口”点击“年度职称评审”,进入“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填报申报信息。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完成网上申报后直接打印或在南通职称评审服务平台: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后打印),其中两份用A3纸正反打印对折成A4小册子格式,一份装订在材料册里,另两不装订入册)。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9份(A3纸打印,其中8份不装订入册);
3.个人近期一寸照片1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保证明(需提供近3年);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具有多个学历的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证书信息(有效期6个月);
5.现职称证书及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6.近5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复印件;
7.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8.相关获奖(表彰)证书复印件;
9.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0.发表或撰写的专业论文(含专题报告);
1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12.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含相关扫描件);
13.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单位盖章);
上述中级职称材料(除个人申报表2份、人员简介表8份及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外)按顺序装订成册,中间用彩色插页分隔。高级职称材料按苏环职称办〔2023〕2号文件要求申报。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30日